
指有一定格律的賦體。其音韻諧和,對偶工整,于音律、押韻都有嚴格規定。為 唐 宋 以來科舉考試所采用。 宋 陳鹄 《耆舊續聞》卷四:“四聲分韻,始於 沉約 。至 唐 以來,乃以聲律取士,則今之律賦是也。” 姚華 《論文後編·目錄中》:“今賦試於所司,亦曰律賦。時必定限,作有程式,句常隔對,篇率八段,韻分於官,依韻為次,使肆者不得逞,而謹者亦可及。自 唐 迄 清 ,幾一千年。”
律賦是中國古代文學中的一種特殊賦體,具有嚴格的格律要求,主要用于唐宋時期的科舉考試。以下是其詳細解釋:
律賦指按照固定格律創作的賦體,其核心特征在于音韻和諧、對仗工整,且在字數、聲律、押韻等方面有嚴格限制。它由骈賦發展而來,但增加了限韻等規則,成為科舉考試的專用文體。
格律嚴苛
聲韻規範
需遵循平仄規則,音律和諧,如唐代李昂《旗賦》即嚴格依韻創作。
内容導向
多用于闡釋儒家經典或歌頌統治功績,實用性較強,文學性相對受限。
律賦區别于骈賦的關鍵在于限韻和科舉用途;相較于古賦(如漢賦),其形式更為程式化,自由發揮空間較小。
若需進一步了解具體作品或曆史案例,可參考高權威性來源如、6、9。
《律賦》是一個漢語詞語,具有多重含義。它可以指代一種文學體裁,也可以表示一種人與人之間的紐帶。此外,它還可以表示音樂演奏中的一種技法。
《律賦》這個詞可以從部首和筆畫的角度來拆分。其中,“律”字的部首是彳,共12畫;“賦”字的部首是貝,共13畫。
《律賦》這個詞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古代,最早出現在《漢書·藝文志》中。這個詞在繁體字中的寫法保持不變,仍然是「律賦」。
在古時候,漢字的寫法與現代有所不同。對于《律賦》這個詞來說,它在古代的寫法是「律賦」。
1. 他以一首《律賦》展示了自己的才華。(表示一種文學體裁)
2. 這個家族的傳統是用一首《律賦》作為新婚夫婦的祝福。(表示人與人之間的紐帶)
3. 這位音樂家的演奏技法帶有一些《律賦》的影子。(表示音樂演奏的技法)
律令、律己、律師、賦詩、賦予、賦閑
律詩、詩賦、曲賦、曲律
散文、白話、樂曲、自由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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