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路費,旅費。 清 蒲松齡 《聊齋志異·王蘭》:“ 王 夜與 張 謀,留二百金作路用,餘盡攝去,款門而付其子。”《歧路燈》第七二回:“外與盤費四千文,以充路用。”
“路用”一詞在漢語中有兩種不同的解釋,需根據具體語境區分:
路費、旅費(主要含義)
這一釋義來源于清代文獻,如《聊齋志異·王蘭》和《歧路燈》的記載,均指旅途所需的費用。例如:
實際效用(較少見用法)
個别資料(如)提到“路用”源自道路修建的實用性,引申為“實際有效的物品或方法”。但此解釋未見于權威古籍或詞典,可能為現代語境下的引申義或誤讀。
建議注意:在古文閱讀中,“路用”通常指旅費;若現代語境中出現該詞,需結合上下文判斷是否采用“實際效用”的引申義,但後者屬于非主流用法。
《路用》是一個漢字詞語,由兩個部首組成:辶(走之辶)和用(用途之用)。辶部作為部首,表示與行走相關的意思;用部作為部首,表示與使用相關的意思。
按照筆畫的拆分,它有12個筆畫,辶部有3個筆畫,用部有9個筆畫。
這個詞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古代文字的演變過程。古代漢字寫法是象形文字,隨着時間的推移,形狀逐漸簡化,但仍保留着原始的含義。《路用》這個詞最早出現在《廣韻·音聲》一書中,這是一部文字音韻規則的著作,出版于隋朝。
在繁體字中,路用的寫法保持不變,但筆畫的順序可能有所不同。
在古時候,路用的寫法可能與現在有所不同。古代的漢字寫法多樣,因為沒有統一的規範。根據研究,古代路用的寫法可能與現代稍有差異,但基本保持一緻。
例句:
1. 這個工具不僅路用廣泛,而且使用方便。
2. 我們應該正确利用科技的發展,讓它對我們的生活起到更大的路用。
組詞:
安路、開路、走路、路線、路标、路口、路燈、路費、路段、路過。
近義詞:
途徑、道路、徑路、行徑、路徑。
反義詞:
封閉、禁止、斷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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