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典出《史記·孝文本紀》:“﹝ 漢文帝 ﹞嘗欲作露臺,召匠計之,直百金。上曰:‘百金中民十家之産,吾奉先帝宮室,常恐羞之,何以臺為!’”後用“露臺之産”指百金之資或為數不小的錢財。《梁書·賀琛傳》:“今之燕喜,相競誇豪,積果如山嶽,列肴同綺繡,露臺之産,不周一燕之資,而賓主之間,裁取滿腹,未及下堂,已同臭腐。”《資治通鑒·梁武帝大同十年》引此文, 胡三省 注曰:“露臺之産,謂百金也。”
“露台之産”是一個漢語成語,其含義與曆史典故相關,以下是詳細解釋:
該成語出自《史記·孝文本紀》。漢文帝曾計劃建造一座露台,召工匠估算費用後發現需耗費“百金”。他感歎道:“百金相當于十戶中等百姓的家産,我繼承先帝的宮室已覺慚愧,何必再建露台?”最終放棄此工程。此故事體現了漢文帝的節儉品德。
該成語不僅是對曆史事件的記錄,更傳遞了量入為出、體恤民生的價值觀,適用于讨論財政規劃或節儉主題的語境。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文獻記載,可參考《史記》《梁書》等原始史料。
《露台之産》是一個成語,意思是指出産于露台之上的産物。拆分成部首可以分為字寶、矣、産。
字寶:寶貝
寶貝矣:表示動詞的動作完成
産:指物品、産物
《露台之産》常常引申指的是創作、藝術作品等在露台之上所産生的産物。這個成語來自于古代,當時在夏天的時候人們常在露台上休閑、賞景、創作。露台上的美景和良好環境為人們的創作和産出帶來了靈感和動力。
繁體字形式為「露臺之産」。
古時「露台之産」的漢字寫法與現代略有差别,寫作「露臺之產」。
1. 這首詩是我在露台之上迎着微風創作的,可以說是一部真正意義上的《露台之産》。
2. 這幅畫作品從技巧到題材都頗具特色,簡直是一幅露台之上的《露台之産》。
1. 露台:指建築物頂部的平台,供休閑或遊覽使用。
2. 産物:指某種創造或生産的物品。
3. 創作:指通過思考、想象等創造性的過程創作出某種藝術作品。
近義詞:創作之作、創意之物。
反義詞:平地之産。
【别人正在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