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典出《史記·孝文本紀》:“﹝ 漢文帝 ﹞嘗欲作露臺,召匠計之,直百金。上曰:‘百金中民十家之産,吾奉先帝宮室,常恐羞之,何以臺為!’”後用“露臺之産”指百金之資或為數不小的錢財。《梁書·賀琛傳》:“今之燕喜,相競誇豪,積果如山嶽,列肴同綺繡,露臺之産,不周一燕之資,而賓主之間,裁取滿腹,未及下堂,已同臭腐。”《資治通鑒·梁武帝大同十年》引此文, 胡三省 注曰:“露臺之産,謂百金也。”
"露台之産"是漢語中一個較為罕見的典故性表述,其核心含義可拆解為兩部分解析:
一、字面溯源 "露台"在古代文獻中多指帝王宮苑中未加蓋頂的觀景台,如《漢書》記載漢文帝為節儉"罷露台之役"的典故。"之産"屬于文言文中的偏正結構,意為"所産之物"。該詞組整體可直譯為"露天平台所産之物"。
二、引申語義 在實際使用中,"露台之産"多被引申為兩種含義:
三、使用範疇 該表述主要應用于文學創作及曆史研究領域,在口語中極少出現。其使用需結合具體語境,現代漢語規範詞典建議謹慎使用生僻典故。
“露台之産”是一個漢語成語,其含義與曆史典故相關,以下是詳細解釋:
該成語出自《史記·孝文本紀》。漢文帝曾計劃建造一座露台,召工匠估算費用後發現需耗費“百金”。他感歎道:“百金相當于十戶中等百姓的家産,我繼承先帝的宮室已覺慚愧,何必再建露台?”最終放棄此工程。此故事體現了漢文帝的節儉品德。
該成語不僅是對曆史事件的記錄,更傳遞了量入為出、體恤民生的價值觀,適用于讨論財政規劃或節儉主題的語境。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文獻記載,可參考《史記》《梁書》等原始史料。
哀牢叭啦迸堦變虧變色之言逼責赤鼻矶翠晶登手登腳地郊發令奉粟風言醋語格老子工具鋼公私兩濟鬼矢過秤黑溲溲鴻名檢檢兼赢截近戒厲戒示九過疾恙矩尺科本課覈奎踽勞動改造蓮花腮留聲器隴鳥論疏蔑如冥谪木皮囊風烹臛蚍蜉戴盆怯聲怯氣竊桃兒杞梁城衾窠栖隱搉酤卻來人牆乳姐審時度勢釋冤熟路天王老子通練文豪五侯第伭默小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