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誅戮後陳屍于市。僇,通“ 戮 ”。 明 沉德符 《野獲編·列朝二·定策拜罷迥異》:“又一年,明倫大典成, 新都 奉‘本當僇市,姑宥為民’之旨。”
僇市(lù shì)是古代漢語中的複合詞,由“僇”與“市”二字組合而成,特指一種将罪犯處死後陳屍于街市示衆的刑罰形式。其核心含義如下:
僇(lù)
市(shì)
僇市即“戮于市”,指:
《史記·李斯列傳》:“二世二年七月,具斯五刑,論腰斬鹹陽市……而夷三族。”此處“鹹陽市”即僇市之例(參考《史記》卷八十七)。
唐代法典《唐律疏議·賊盜律》規定:“諸謀反及大逆者,皆斬……父子年十六以上皆絞,十五以下及母女、妻妾、祖孫、兄弟、姊妹若部曲、資財、田宅并沒官,男夫年八十及笃疾、婦人年六十及廢疾者并免。”其中公開行刑即含僇市之意(參考《唐律疏議譯注》,中華書局,頁347)。
“僇市”是一個古代漢語詞彙,其含義主要與刑罰相關。以下是詳細解釋:
基本釋義
指将人誅殺後陳屍于街市,屬于古代的一種嚴酷刑罰。其中“僇”通“戮”(殺戮),而“市”指街市,即公開示衆的場所。
用法與背景
該詞多用于曆史文獻或法律記載,例如明沈德符《野獲編·列朝二·定策拜罷迥異》中提到“本當僇市,姑宥為民”,意為本應處死後示衆,但暫緩刑罰改為貶為平民。
相關延伸
“僇市”是古代對罪犯處以極刑并公開示衆的刑罰,兼具懲戒與警示作用。需注意該詞在現代漢語中已極少使用,僅見于曆史文獻或特定研究場景。
繃褯邊舷豍豆殘棋尺木呆衷撒奸刀镮大碗島上的一個星期日頂闆短行頓峙多多益善飯飼棼翳俯仰一世剛鲠鹖雀厚奉懷信晃動歡踴恢闡輝容金紅金銮坡金脈寖尋鐍鎖舉坐苦死赉錫兩旦鍊翁鱗施論壇笢笏暮暗娉命淺愚七孔清治人神同嫉弱本強末如手如足山行燒利市試巴失忘壽詞束發冠送秋波通風報信退安僞孔骛暴纖道先務韰果謝庭新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