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連坐論罪。《漢書·韓王信傳》:“上曰:‘遊擊将軍死事,無論坐者。’”《魏書·盧昶傳》:“雖經大宥,輕重宜别, 昶 一人可以免官論坐,自餘将統以下悉聽依赦復任。”
“論坐”是一個具有多重含義的古代漢語詞彙,具體解釋需結合語境:
指因他人犯罪而連帶受罰的制度。例如《漢書·韓王信傳》記載“遊擊将軍死事,無論坐者”,意為不追究連坐者的責任;《魏書·盧昶傳》也提到“免官論坐”的案例。這種用法多出現在古代法律文獻中,強調集體責任。
另一種解釋源自古代官場禮儀,指“以坐在最後一位的人身份為标準,判斷其他人的地位”。例如在宴會或會議中,末席者身份最高,衆人需依此調整自身言行。但此含義的文獻依據較少,主要見于部分詞典解釋。
《坐》是一個漢字,常用于表示人類用臀部或腰身貼近或接觸某個物體的動作或姿勢。它還可以表示在一個位置上不動或保持特定的姿态。
《坐》字由兩個部首組成,左邊是“土”部,右邊是“座”部。它總共有五個筆畫。
《坐》字的來源可以追溯到甲骨文時期,當時它的形态和現在不完全一樣。它經過演變,逐漸形成了今天的樣子。
在繁體字中,《坐》字的寫法與簡體字基本相同,隻是書寫時筆劃的運算方法略有差異。
在古代,漢字的寫法與現在略有不同。在隸書和篆書中,《坐》字的形态較為變化,但整體的意思沒有改變。
1. 我喜歡坐在公園的長椅上,享受甯靜的時光。
2. 他坐在桌前,專注地看着書。
3. 孩子們在操場上坐成一排,等待着老師的指示。
1. 坐下:指向某個位置坐下。
2. 坐姿:指人體坐在特定的姿勢。
3. 坐席:指座位安排或場合中的座位。
1. 蹲:指彎曲膝蓋讓臀部靠近腳跟的動作。
2. 依靠:指借助外部支持物保持坐姿。
1. 站:指直立的姿勢,不坐下。
2. 行走:指四肢移動的動作,不保持坐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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