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見“ 綸誥 ”。
綸告(lún gào)是漢語中一個具有特定曆史背景的複合詞,現多寫作“綸诰”,指古代帝王發布的诏令文書,尤以文體莊重、内容重要者為典型。以下從詞義、源流與用法三方面詳釋:
本義
“綸”原指青絲绶帶(《說文解字》),引申為帝王诏書(《禮記·缁衣》:“王言如絲,其出如綸”);“告”即宣告、诰谕。二字合成後,特指以皇帝名義頒布的正式文告,如冊封、敕令、政令等。
來源:《漢語大詞典》第9卷,第1103頁;《古代漢語詞典》商務印書館版。
文體特征
屬“诏令”類公文,需用典雅的骈體文書寫,内容嚴謹,措辭莊重。如唐代“授官爵者曰綸,敕賜者曰诰”(《文心雕龍·诏策》注)。
來源:《中國文體學辭典》上海辭書出版社。
起源
詞形初見于漢代,制度化于唐宋。如《後漢書·窦憲傳》載“憲以侍中,内幹機密,出宣綸诰”,指代皇帝近臣起草诏書之職。
來源:《二十五史辭典》中華書局。
演變
明清時期,“綸音”“诰命”分流:前者泛稱聖旨,後者特指封贈文書(如“诰命夫人”)。但“綸诰”仍作統稱沿用,如清代《四庫全書》收錄“曆代綸诰集”。
來源:《中國曆史大辭典》上海辭書出版社。
《文心雕龍·诏策》:
“皇帝禦宇,其言也神……故授官選賢,則義炳重離之輝;優文封策,則氣含風雨之潤:此诏策之大略也。”
(此段闡釋诏策文體的莊嚴性,涵蓋“綸诰”的核心特征。)
唐代白居易《杜陵叟》:
“白麻紙上書德音,京畿盡放今年稅。”
(“德音”即綸告類文書的别稱,體現其惠民屬性。)
該詞今已罕用,僅見于古籍研究或仿古語境(如曆史小說、碑銘)。其意義可概括為:
以帝王權威發布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正式文書,兼具政治效力與文化儀式性。
注:因“綸告”屬古漢語專有詞,現代權威詞典收錄有限,釋義主要綜合古典文獻及專業辭書考據,未提供網絡鍊接以确保學術嚴謹性。
“綸告”是一個漢語詞語,其含義需結合權威來源進行解析:
“綸告”是“綸诰”的異寫形式,指皇帝的诏令文告,主要用于古代官方文書語境。該詞由“綸”(指官吏系印的青絲帶,象征權威)和“诰/告”(指诏令、宣告)組成。
詞源與用法
常見誤讀
部分非權威來源(如)将其解釋為“造謠中傷”,但此說法缺乏廣泛文獻支持,可能與方言或特定語境下的誤用有關,需謹慎對待。
相關詞彙
“綸告”的正确釋義為帝王诏令,屬于古代政治文書術語。若需進一步了解其曆史用例或具體文獻出處,可參考《漢語大詞典》或古代公文研究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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