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抄本;抄錄的副本。 宋 歐陽修 《歸田錄》卷二:“至今每親試進士,改放及第,自十人以上,禦試卷子并録本於 真宗 影殿前焚燒。” 宋 孔平仲 《孔氏談苑·呂申公不悅範希文》:“一日, 希文 答 元昊 書,録本奏呈。” 清 王士禛 《池北偶談·談藝七·文表》:“此乃録本,多殘缺,視刻本不啻十之二。”
“録本”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可綜合以下信息解釋:
“録本”是古代文獻中常見的術語,主要用于描述手抄副本,具有曆史文獻學和版本學的研究價值。
《録本》(lù běn)是一個中國漢字詞語,它有着豐富的意義。可以理解為“記錄的書籍”,主要用于指記錄曆史、事件、資料等内容的書籍。
《録本》的拆分是由兩個部分組成,分别是“钅”和“錄”。“钅”是金屬的部首,表示與金屬有關的事物,而“錄”則是表示記錄、記載的意思。它的總筆畫數為16畫。
《録本》這個詞最早出現在中國古代文獻中,并且在不同曆史時期都有不同的用法和含義。它起初用來指代古代帝王的記載和編寫的史書,後來逐漸擴展到各種記錄和記載的書籍。
《録本》在繁體字中的寫法為《錄本》。繁體字是中文的另一種字體形式,主要在台灣、香港等地使用,與簡體字有一些書寫上的差異。
在古代漢字中,目前所用的簡化字并不存在,因此有一些不同的寫法。例如,有些古代文獻中使用的寫法是“録”,而不是現代常見的“錄”,但兩者的意義相同。
1. 這本《録本》詳盡地記錄了我們祖先的事迹。
2. 我正在寫一本關于曆史人物的《録本》。
1. 録音本(lù yīn běn):錄制聲音的書籍或記錄聲音的物品。
2. 録像本(lù xiàng běn):錄制視頻的書籍或記錄視頻的物品。
1. 資料冊(zī liào cè):記錄資料的冊子。
2. 記錄冊(jì lù cè):記錄各種信息的冊子。
1. 空白本(kōng bái běn):沒有記錄或内容的書籍。
2. 抹去本(mǒ qù běn):經過删除或抹去原有記錄的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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