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叛亂。《禮記·禮運》:“謀閉而不興,盜竊亂賊而不作。”
(2).殘害。《墨子·兼愛下》:“國都不相攻伐,人家不相亂賊。”
(3).亂臣賊子。《史記·秦始皇本紀》:“義威誅之,殄熄暴悖,亂賊滅亡。” 明 唐順之 《讀<春秋>》:“夫《春秋》,經世之書也。其經世也,以正亂賊也。” 章炳麟 《駁<箴膏肓評>三書叙》:“ 臨陽 之説,似能窮亂賊之罪案,而不知適以馳臣子之大防也。”
亂賊(luàn zéi)是漢語中一個具有深厚曆史文化内涵的複合詞,其含義可從字源、本義及引申義三個層面解析:
源于甲骨文,象形雙手整理絲線,本義為“治理紊亂”(《說文解字·乙部》)。後引申為“無秩序”“動蕩”,如《論語·泰伯》載“危邦不入,亂邦不居”。
從“貝”從“戈”,指毀壞財物(《說文解字·戈部》)。先秦文獻中多指“叛國弑君者”,如《周禮·夏官》注:“賊,害良善者。”
合成詞“亂賊” 最早見于儒家經典,特指破壞社會秩序、危害倫理綱常的叛亂者。例如:
《孟子·滕文公下》:“孔子成《春秋》,而亂臣賊子懼。”
此處“亂賊”指悖逆君臣之道、颠覆禮法的罪人。
在傳統儒家語境中,“亂賊”是對“弑君篡位”“犯上作亂”者的道德批判。董仲舒《春秋繁露》強調:“《春秋》之義,誅亂讨賊。” 其核心在于維護“君君臣臣”的禮制秩序。
擴展指擾亂治安、侵害他人的暴徒。如《漢書·刑法志》将“殺人劫財”者歸為“賊盜”,與“亂民”并稱。
現代漢語中,“亂賊”的古義漸少用,但仍在曆史文獻解讀中保留原意。其構詞邏輯可拆解為:
故當代可理解為“制造動亂、危害社會的惡勢力”,但需結合具體語境。
(注:因古籍文獻無直接網絡鍊接,标注紙質權威版本以符合學術引用規範。)
“亂賊”是一個漢語詞彙,具有多重含義,具體解釋需結合語境:
叛亂
指社會動蕩或政治上的反叛行為。如《禮記·禮運》提到“盜竊亂賊而不作”,強調理想社會中無叛亂發生。
殘害
表示對他人或社會的傷害,如《墨子·兼愛下》中“人家不相亂賊”,倡導無殘害的和諧狀态。
亂臣賊子
泛指不忠不義、危害國家的臣民。《史記·秦始皇本紀》用“亂賊滅亡”形容暴政下逆臣的結局,明代唐順之在《讀<春秋>》中也以“正亂賊”強調懲惡揚善。
現代漢語中,“亂賊”可引申為無法無天的犯罪分子,或形容行為放蕩不羁之人,但此用法相對少見。
“盜竊亂賊”出自《禮記》,指為非作歹的盜賊,與“亂賊”含義有重疊,均強調對社會秩序的破壞。
如需進一步了解古籍原文或具體例句,可參考《禮記》《史記》等文獻,或通過權威詞典查詢詳細釋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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