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猶陋規。 明 張居正 《聖孝紀》:“而當時議者,率牽章縫之謏見,執叔季之陋儀。”
“陋儀”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可通過以下方面綜合解釋:
陋儀(拼音:lòu yí,注音:ㄌㄡˋ ㄧˊ)指“陋規”,即不合理的舊習或陳規,多用于描述不合時宜的禮儀或制度。
古代文獻引用
明代張居正在《聖孝紀》中提到:“而當時議者,率牽章縫之謏見,執叔季之陋儀。”,意指時人拘泥于淺薄見解,固守不合時宜的舊規。
詩文例證
明代程敏政《送劉振之還常熟》中寫道:“文章思董賈,才術陋儀秦。”,此處“陋儀”暗含對陳舊禮儀的批判。
該詞常見于古代文獻及詩詞,現代使用頻率較低,但在研究曆史、文化或古典文學時可能涉及。其近義詞包括“陋習”“陳規”等,反義詞可對應“新風”“良制”。
如需進一步探究,可參考《聖孝紀》原文或相關明代史料。
《陋儀》是一個漢語詞語,用來形容外表或舉止粗俗、不雅觀或不符合社會禮儀的人或事物。
《陋儀》的拆分部首為阝(邑)和人,總共有8個筆畫。
《陋儀》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古代文化禮儀觀念的形成。在古時候,人們注重儀态端莊,外表整潔,舉止文雅。而那些外表粗俗或舉止不得體的人,則被認為是陋人,所以有了《陋儀》這個詞語。
《陋儀》的繁體字為「陋儀」。
在古代,漢字的書寫形式可能有所變化。根據古籍記載,古代漢字「陋儀」的寫法為「陋儀」。
1. 他的言談舉止頗為粗魯,真是一副陋儀。 2. 這些陳舊的家具很陋儀,與現代的家居裝飾格格不入。
陋習、陋俗、陋室、陋巷、陋規、陋鄉。
粗鄙、丑陋、庸俗、野蠻、粗野。
雅緻、文明、修養、典雅、高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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