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遺漏疏忽。 晉 郭璞 《<爾雅>序》:“雖注者十餘,然猶未詳備,并多紛謬,有所漏略。” 唐 元稹 《故金紫光祿大夫贈太保嚴公行狀》:“其間親承講貫,子孫不得而聞者,往往漏略。” 清 馮桂芬 《<說文解字韻譜補正>序》:“今讀其書,《説文》本有之字漏略至二百餘,本無而羼入者亦如之。”
漏略(lòu lüè)是漢語中一個具有特定語義範疇的複合詞,主要用于描述文字、記載或叙述中的遺漏與簡略現象。其核心含義包含以下兩個層面:
遺漏與缺略
指在記錄、叙述或整理過程中因疏忽或未詳盡考察而缺失重要内容。例如古籍校勘時未能補全殘缺部分,或文獻記載中缺失關鍵信息。
《漢語大詞典》釋為:“遺漏簡略。”
來源:漢語大詞典(鍊接)
簡略而不周詳
強調内容過于簡省,未能完整覆蓋應涉及的範疇,常與“詳備”相對。多用于評價文本的詳實程度。
《四庫全書總目·史部》評某史書:“記載漏略,未能赅備。”
來源:中國哲學書電子化計劃(鍊接)
漏:本義為液體滲出,引申為“疏失缺失”。《說文解字》:“漏,以銅受水,刻節,晝夜百刻。”段玉裁注:“引申凡疏遺曰漏。”
來源:說文解字注(鍊接)
略:原指疆界,後衍生“簡省、概略”義。《廣雅·釋诂》:“略,要也。”王念孫疏證:“略者,舉其大綱而略其細目。”
來源:國學大師(鍊接)
該詞多用于學術考據、文獻整理及曆史研究領域,常見于以下語境:
參見:
《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對“漏”“略”的獨立釋義(商務印書館)
《古代漢語詞典》“漏略”詞條(中華書局)
“漏略”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基本含義是因疏忽或疏漏而遺漏某些事物或細節。以下是詳細解析:
“漏略”由“漏”和“略”組成:
多用于以下語境:
總結來看,“漏略”強調因疏忽導緻的缺失,常見于學術、文獻或日常事務中,需結合上下文理解具體指代對象。如需進一步實例,可參考古籍或權威詞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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