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古計時器。即漏壺。因漏壺的箭上刻符號表時間,故稱。《六韬·分兵》:“明告戰日,漏刻有時。”《漢書·哀帝紀》:“漏刻以百二十為度。” 顔師古 注:“舊漏晝夜共百刻,今增其二十。” 南朝 梁 慧皎 《高僧傳·義6*解·釋道祖》:“山中無漏刻,乃於泉水中立十二葉芙蓉,因流波轉,以定十二時,晷影無差焉。” 宋 彭乘 《墨客揮犀》卷七:“國朝置天文院於禁中,設漏刻、觀天臺、銅渾儀,皆如司天監,與司天監互相檢察。”
(2).頃刻。《漢書·王莽傳中》:“捕斬虜 騶 ,平定東域,虜 知 殄滅,在于漏刻。”《資治通鑒·漢王莽地皇二年》:“ 莽 召問羣臣禽賊方略,皆曰:‘此天囚行屍,命在漏刻。’” 胡三省 注:“言得罪於天,死在須臾。” 清 王應奎 《柳南隨筆》卷一:“丁亥歲三月晦日,忽被急徵鋃鐺拖曳,命在漏刻。”
(3).借指時間。 唐 劉長卿 《喜朱拾遺承恩拜命赴任上都》詩:“ 滄州 離别風煙遠,青瑣幽深漏刻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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漏刻是漢語中具有雙重含義的古代計時名詞,其釋義可從以下角度闡釋:
一、詞語本義
計時器具
作為名詞指代中國古代的漏水計時器,由漏壺和刻箭構成。《漢語大詞典》記載其運作原理為“以銅壺盛水,底穿小孔,壺中立箭,上刻度數,視水減退而知時刻”。該器具在周代已出現雛形,漢代改進為多級漏壺,唐代完善為四級補償式浮箭漏。
時間單位
量詞義項源自《現代漢語詞典》,古代将一晝夜分為100刻,每刻相當于現代14.4分鐘,如《漢書·昌邑哀王劉髆傳》載“夜漏未盡一刻”。
二、曆史應用
據《中國科學技術史·天文卷》考證,漏刻在軍事(如烽火台計時)、天文(日食預測)、禮儀(祭祀時辰)等領域廣泛應用。宋代沈括《景表議》記載其誤差“每日天運昏曉,表漏校正”。
三、文化延伸
蘇轼《蔔算子》中“漏斷人初靜”以漏刻聲歇喻夜深,展現時間流逝的意境。
“刻不容緩”源自《朱子語類》對應急事務“如救焚拯溺,尤要趱趁工夫”的計時要求,突顯漏刻單位的時間緊迫性。
“漏刻”是中國古代重要的計時工具,其含義和功能可從以下幾個方面詳細解析:
漏刻由“漏壺”和“刻度箭”組成,通過水流與浮箭的配合計量時間。其中:
在古籍中,“漏刻”也引申為:
如需進一步了解其結構演變或文化關聯,可參考搜狗百科和今日頭條的詳細記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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