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亦作“ 酒糺 ”。昔人飲宴時,勸酒監酒令的人。 唐 無名氏 《玉泉子》:“命酒糺來要下籌,且喫罰爵。” 宋 陸遊 《老學庵筆記》卷六:“ 蘇叔黨 政和 中至東都,見妓稱‘録事’,太息語 廉宣仲 曰:‘今世一切變古, 唐 以來舊語盡廢,此猶存 唐 舊為可喜。’前輩謂妓曰‘酒糾’,蓋謂録事也。” 明 沉德符 《野獲編補遺·畿輔·禁歌妓》:“惟藩鎮軍府例設酒糺以供宴享,名曰營妓。” 清 紀昀 《閱微草堂筆記·姑妄聽之一》:“一日,酒糾宣觴政,約各言所畏,無理者罰,非所獨畏者亦罰。”
“酒糾”一詞在曆史文獻和現代語境中存在不同解釋,需結合具體來源分析:
古代飲宴中的職務(主要來源)
因酒引發的糾紛(次要來源)
辨析建議:
《酒糾》是一個漢語詞彙,由兩個字組成:酒和糾。它指的是因為酒引起的争吵或糾紛的意思。
《酒糾》的拆分部首是酉和纟。其中,“酉”是酒的意思,在這個詞中表示酒作為引起争吵的原因。而“纟”是絲的意思,表示酒引起的糾紛是糾結在一起的,不易解開。
根據這個拆分,可以得知《酒糾》的總筆畫數為十二畫。
《酒糾》這個詞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古代。古人喜歡飲酒,但酒後容易引發争執和紛争。因此,人們使用“酒糾”這個詞來描述由于酒而引起的争吵和糾紛。
《酒糾》的繁體字為「酒糾」。
根據《說文解字》的記載,古時候《酒糾》的漢字寫作「酒糺」。
1. 他們因為一杯酒發生了酒糾,最後不歡而散。
2. 我們應該避免在酒後發生酒糾,保持理智和冷靜。
組詞:酒肉朋友、酒宴、酒醉、糾紛、糾結、糾錯
近義詞:酒後争吵、酒擾
反義詞:和諧共鳴、友好相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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