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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法的意思、酒法的詳細解釋

關鍵字:

酒法的解釋

(1).釀酒的方法。 唐 劉禹錫 《酬樂天衫酒見寄》詩:“酒法衆傳 吳 米好,舞衣偏尚 越 羅輕。” 宋 楊萬裡 《新酒歌》:“度撰酒法不是儂,此法來自太虛中。” 宋 朱弁 《曲洧舊聞》卷一:“内中酒,蓋用 蒲中 酒法也。 太祖 微時喜飲之;即位後,令 蒲中 進其方,至今用而不改。”

(2).關于酒的法令。《南齊書·倖臣傳·茹法亮》:“ 孝武 末年,作酒法,鞭罰過度,校獵 江 右,選白衣左右百八十人,皆面首富室,從至 南州 ,得鞭者過半。” 前蜀 韋莊 《官莊》詩序:“ 江 南富民悉以犯酒沒家産,因以此詩諷之。 浙 帥遂改酒法,不入財産。”

詞語分解

專業解析

“酒法”是漢語中具有多重内涵的複合詞,其核心含義可從以下三個層面解析:

一、詞源與基本詞義 “酒法”在傳統漢語中最早指代釀酒的技術規範。據《漢語大詞典》記載,該詞可追溯至北魏賈思勰《齊民要術》,其中詳細記載了制曲、發酵等工藝流程的“九醞酒法”,強調“秫稻必齊,曲蘖必時”等核心要素(來源:上海辭書出版社《漢語大詞典》)。此含義至今仍用于描述傳統釀造技藝,如黃酒的“冬釀法”、白酒的“固态發酵法”等。

二、制度史角度的延伸 在曆代典章制度中,“酒法”特指國家酒類管理制度。據《中國曆史大辭典》考釋,漢代實行“榷酒酤”政策,首創酒類專賣制度;唐代推行“榷曲法”,通過控制酒曲生産實施間接專賣(來源:中國社會科學院曆史研究所《中國曆史大辭典》)。這類法規常載于《食貨志》,如《漢書·食貨志》所述“縣官作酤”即屬早期酒法實踐。

三、現代法律體系中的定位 當代“酒法”涵蓋酒類生産流通的全流程監管體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二十條,酒類被列為“特殊食品”,其生産需符合GB/T 17204-2021《飲料酒術語和分類》等國家标準(來源:國家标準化管理委員會官網)。2023年修訂的《酒類流通管理辦法》更強化了溯源管理與質量監控要求。

網絡擴展解釋

“酒法”是一個漢語詞彙,具有雙重含義,具體解釋如下:

一、釀酒的方法

指傳統或特定的釀酒工藝技術。例如:


二、關于酒的法令

指政府對酒類生産、銷售及消費的法規管理,曆史上主要有三種類型:

  1. 榷酒:官府壟斷酒的生産與銷售,禁止民間私釀私賣。
  2. 征稅制:允許民間釀酒,但需向官府繳納稅賦。
  3. 禁酒令:特定時期因糧食短缺或社會整頓而全面禁止釀酒飲酒。

曆史案例:


“酒法”既涵蓋技術層面的釀造工藝,也涉及法律層面的管理政策。其具體含義需結合語境判斷,例如古詩文多指釀酒方法,而曆史文獻常指向法令制度。如需進一步了解,可參考《南齊書》《曲洧舊聞》等古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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