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史書體裁之一。以曆史事件為綱,将重要史實分别列目,獨立成篇,各篇又按年月順序編寫。創始于 南宋 袁樞 的《通鑒紀事本末》。《四庫全書總目·史部五·紀事本末類》:“至 宋 袁樞 以《通鑑》舊文,每事為篇,各排比其次第,而詳叙其始終,命曰紀事本末,史遂又有此一體。”
(2).借指對某事的完整記述。 瞿秋白 《亂彈·<鐵流>在巴黎》:“任何故意宣傳鼓動的小說詩歌,都沒有這種真實的平心靜氣的紀事本末來得響亮,來得雄壯--這是革命的凱旋歌。”
“紀事本末”是中國傳統史書編纂的一種重要體裁,其核心含義是以曆史事件為中心,完整記錄其起因、經過和結果。該詞可拆解為:
“紀事”
指記錄、記述曆史事件。“紀”通“記”,意為記載;“事”即事件、史實。該詞強調對曆史事實的客觀叙述。
“本末”
“本”指事件的根源或起因,“末”指事件的結局或影響。合稱“本末”即強調完整呈現事件的全過程,注重因果邏輯的連貫性。
綜合釋義:
“紀事本末”作為一種史書體裁,區别于以時間為綱的“編年體”和以人物為核心的“紀傳體”,其核心特點是以獨立曆史事件為單元,集中叙述事件的始末緣由,使讀者對單一事件的發展脈絡有清晰把握。這種體裁由南宋史學家袁樞首創,其著作《通鑒紀事本末》将《資治通鑒》的内容按事件重新歸類,開創了史學編纂的新範式。
權威來源參考:
“紀事本末”一詞可從以下兩方面詳細解釋:
指對事情的重要與次要部分進行分辨,抓住事物的核心和關鍵。其中“紀事”指記錄事件的過程,“本末”則強調主次之分,源自《禮記·大學》“物有本末,事有始終”的哲學思想。
起源與特點
由南宋袁樞首創,其著作《通鑒紀事本末》開創了這一體裁。它以曆史事件為核心,将分散的史料按時間順序整合成獨立篇章,完整呈現事件的前因後果。例如“玄武門之變”的記載,會集中叙述其起因、經過和結果,形成連貫叙事。
與其他體裁的對比
不同于編年體(按時間排序但事件零散)和紀傳體(以人物為中心易重複),紀事本末體兼具時間線與事件完整性,但缺點是無法體現同一時期不同事件間的關聯。
代表作品
除袁樞的《通鑒紀事本末》外,還有明代陳邦瞻的《宋史紀事本末》、清代谷應泰的《明史紀事本末》等。
在非曆史領域,該詞也可借指對某事的全面、系統化記述,如瞿秋白曾用“紀事本末”形容對革命曆程的完整記錄(注:此用法需結合具體語境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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