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 末統轄一标軍隊的長官。《清文獻通考·兵一》:“各鎮标統轄各協及各營。” 子虛子 《湘事記》五:“ 湘 之反正,全在兵與下級軍官之力。其上級官如四十九标标統 黃鸞鳴 ……二營管帶 陳強 等,均以秋操在北。” 郭沫若 《反正前後》第七篇:“ 陶澤锟 殺了 趙爾豐 後, 尹大都督 立地升他為标統。”
“标統”一詞在不同語境中有兩種主要解釋,需結合具體背景理解:
基本定義
指清末新軍中的團級指揮官,全稱“标統帶”,隸屬于協(旅級單位),管轄約1500人。
軍制結構
按清末改革後的編制:
文獻例證
個别現代詞典将其解釋為“标準統一”的成語,形容規範一緻。但此用法缺乏廣泛文獻支持,權威性較低,建議優先參考曆史釋義。
“标”取自“标準營”縮略,“統”即統領,體現清末軍事近代化中對西方軍制的借鑒。該職位隨清朝滅亡而取消,民國初年改為“團長”稱謂。
“标統”是一個漢字詞語,常常用來形容事物符合規範、規則或标準,并具有統一性的特征。它可以用來形容事物的規範、統一性,也可以用來形容人們的行為規範、言語舉止統一。
“标統”這個詞的部首是“⺮”(竹子radical),筆畫數是8畫。
“标統”源于中國古代文字,是現代漢字之一。它的繁體形式是 “標統”。
在古代,漢字的寫法和現代有所不同。對于 “标統” 這個詞,我們可以通過查閱古代文字資料了解到它的古寫方式,但是經過曆史演變,現代的寫法已經普遍取代了古代寫法。
1. 制作産品時,我們要按照國家标準進行生産,保證産品的标統和質量。
2. 領導要求我們在工作中要做到标統大方,言行一緻。
标準、統一、統計、标志、規範、規則。
一緻、一統、合規、規範。
混亂、不統一、不合規、不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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