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斂取。《管子·輕重丁》:“善為國者,守其國之財……未嘗籍求於民,而使用若河海。”
“籍求”是古代漢語中的複合詞,其含義可從字義和文獻用例兩個層面解析:
一、字義拆解
二、文獻釋義 該詞最早見于《管子·輕重丁》,原文強調治國者應妥善管理國家資源,做到“未嘗籍求于民,而使用若河海”,意為:無需向百姓斂取財物,卻能如河海般豐沛地調用資源。此處“籍求”指通過行政手段征收財物,含強制性索取義。
三、現代應用 此詞屬古漢語冷僻詞彙,現代漢語已不常用,僅見于古籍研究或特定學術場景。
《籍求》是一個成語,意思是擔心、渴望得到某種東西。通常用來形容迫切地追求、熱望着某種目标。
《籍求》的拆分部首是“⺮” (竹字旁)和“⺾” (艹字頭)。
《籍求》的總筆畫數為19畫。
《籍求》源自于《詩經·秦風·商頌》中的一句詩:“匪車世界,籍甲天下。”意思是“我們不像馬車那樣在世界上東奔西走,渴望得到天下之士的支持。”
《籍求》的繁體字為「藉求」。
古代人們在書寫《籍求》時采取了不同的寫法。其中一種常見的寫法是“藉求”,意思基本相同,表示追求、渴望之意。
1. 他對成功的渴望如此強烈,幾乎可以用“籍求”來形容。
2. 她全身心地“籍求”知識和智慧,不斷學習、探索。
1. 追求:渴望得到某種目标或滿足。
2. 追逐:不斷追趕或追尋某人或某物。
3. 渴望:強烈地希望得到某種東西。
1. 渴盼:強烈地期望或盼望某件事情。
2. 急切:迫切、焦急地希望或期盼某事情的發生。
3. 強求:極力要求或追求某種東西。
1. 淡泊:對物質享受和追求不感興趣。
2. 無欲:不貪求物質享受,對欲望沒有過多追求。
3. 無求:沒有特别的渴望或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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