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亦作“ 既生霸 ”。古代以月的圓、缺、晦、明記日期的一種名稱。魄、霸,指月未盛明時所發的光。月既生而未大明稱之為“既生魄”,指從上弦至望的一段時間。《逸周書·大戒》:“維正月既生魄,王訪於 周公 。” 王國維 《觀堂集林·生霸死霸考》:“餘覽古器物銘而得古之所以名日者凡四:曰初吉,曰既生霸,曰既望,曰既死霸……既生霸,謂自八6*九日以降至十四五日也。”按,舊說月黑處為魄,望後明死魄生。《書·武成》:“既生魄,庶邦冢君,暨百工,受命於 周 。” 孔 傳:“魄生明死,十五日之後。” 孔穎達 疏:“月以望虧,望是月半。望在十六日為多,通率在十六日者,四分居三,其一在十五日耳。此言既生魄,故言魄生明死,十五日之後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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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生魄"是古代漢語中用于描述月相變化的專有名詞,指農曆每月初八至十五期間月亮的明亮部分逐漸擴大的階段。該詞源于周代天文學觀測體系,體現了古代對月相周期的精細化認知。
一、詞源與基本釋義
"既"表示"已經完成","生"指"生成、顯現","魄"本義為"月體的陰暗部分"(《漢語大詞典》)。"既生魄"即月亮由虧轉盈過程中,光明部分開始占據主導的月相狀态。該詞最早見于《尚書·周書》"惟一月壬辰旁死魄,越翼日癸巳,王朝步自周于征伐商",漢代孔安國注疏中明确将"魄"解釋為月相單位。
二、曆史語義演變
先秦時期
《逸周書·世俘解》記載:"越五日甲子朝至接于商,則鹹劉商王纣,執天惡臣百人。太公望命禦方來。丁卯望至,告以馘俘。"其中"望至"即對應"既生魄"階段,表明該時期已形成完整的月相紀日系統。
兩漢注疏體系
馬融在《尚書注》中提出"魄,胐也。謂月三日始生兆胐,名曰魄",将月相變化與具體日期對應。王國維在《生霸死霸考》中系統考證:"古者蓋分一月之日為四分:一曰初吉,二曰既生霸,三曰既望,四曰既死霸",此說被近現代出土的西周青銅器銘文證實。
三、學術争議與考據
清代學者俞樾在《群經平議》中提出:"生霸、死霸,謂月生明死明之時",認為"魄"應解作"明"。現代天文史學家陳遵妫通過《中國天文學史》指出,該詞反映周人用月相變化紀日的獨特曆法體系,與巴比倫月相術語存在本質差異。
四、現代辭書釋義
《漢語大詞典》收錄該詞條時特别标注:"生魄指月亮的發光部分,古代用作陰曆每月十六日至二十三日的時間單位",此釋義與西周金文記載及漢代《白虎通·日月篇》"月三日成魄,八日成光"的表述相印證。
“既生魄”是古代通過月相變化記錄日期的一種術語,具體解釋如下:
如需進一步了解古籍原文或不同學者的考據,可參考《逸周書》《尚書》及王國維相關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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