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禁止、整頓、治理。《元典章·吏部七·掌印》:“使印之人非理刁蹬,取受錢物,或将機密事情因而走洩,不便參詳,拟令遍行禁治。”《水浒傳》第一一○回:“見今省院出榜,禁治我們,不許入城。” 明 李東陽 《修建易州學記》:“而所謂教,必以明倫復性為本,而誘掖導示之方、禁治防遏之制,皆不可闕然。”
“禁治”是一個漢語詞語,具有多重含義,具體解釋需結合語境:
禁止治理
整頓與治理
在法學領域,“禁治”曾指代禁治産制度,即對無行為能力或限制行為能力人(如精神疾病患者)的財産管理進行限制的法律措施。例如:
如需進一步了解法律術語的演變,可參考中關于監護制度的分析。
禁治(jìn zhì)是一個由兩個漢字組成的詞語,分别是“禁”和“治”。下面将對該詞語進行詳細解釋。
1. 禁:由“示”和“木”兩個部首組成,示意是指附着于事物上的痕迹。它的總筆畫數是9。 2. 治:由“氵”和“治”兩個部首組成,氵為水的象形字,治的本義為用水控制、修飾。它的總筆畫數是8。
禁治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古代典籍和文獻中,常見于古代政治和治理的理論與實踐中。在繁體中,禁治的寫法保持了與簡體一緻。
古代漢字書寫風格與現代有所不同。雖然禁治的基本組合沒有改變,但具體的筆畫順序和結構可能有所差異。盡管如此,禁治在古代文字與語言的使用中保持了相同的意義。
1. 在古代,禁治常用來描述國家政治體制的管理與引導。 2. 禁治不僅是一種政治手段,也是一種治國理政的思維模式和方法論。 3. 在現代社會中,禁治發展為法治,強調通過法律和制度來管理社會秩序。
組詞:禁令、治國、禁忌。 近義詞:控制、管理、統治。 反義詞:自由、開放、放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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