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黃金印章和系印的紫色绶帶。古代相國、丞相、太尉、大司空、太傅、太師、太保、前後左右将軍及六宮後妃所掌。亦為表示品級之服飾。 魏 晉 以後,光祿大夫得假金章紫绶,因亦稱金紫光祿大夫。《漢書·百官公卿表上》:“相國、丞相皆 秦 官,金印紫綬。”《後漢書·皇後紀論》:“六宮稱號,惟皇後貴人,金印紫綬。”亦作“ 金章紫綬 ”。《晉書·輿服志》:“貴人、夫人、貴嬪是為三夫人,皆金章紫綬。”後用以代指高官顯爵。 唐 李白 《駕去溫泉宮後贈楊山人》詩:“王公大人借顔色,金章紫綬來相趨。” 前蜀 花蕊夫人 《宮詞》之一三二:“金章紫綬選高班,每每東頭近聖顔。” 明 高明 《琵琶記·蔡宅祝壽》:“惟願取黃卷青燈,及早換金章紫綬。”亦省稱“ 金紫 ”。 漢 蔡邕 《陳太丘碑文》:“何可入踐常伯,超補三事。紆佩金紫,光國垂勳。”《後漢書·列女傳·曹世叔妻》:“聖恩橫加,猥賜金紫。”《南史·江淹傳》:“卿年三十五,已為中書侍郎,才學如此,何憂不至尚書金紫。”
金印紫绶是漢語中的一個曆史性成語,源自中國古代官制,特指高官顯爵的身份象征。其含義可從以下維度解析:
金印
指以黃金鑄造的官印。秦漢時期,丞相、列侯、太尉等最高品級官員方可使用金質印章,代表行政權力的核心信物。《史記·貨殖列傳》載:“金印紫绶,公卿之飾也”,印證其材質與官職等級的嚴格對應關系。
紫绶
紫色絲帶編織的印紐绶帶。按《漢官儀》記載,漢代三公(丞相、太尉、禦史大夫)佩紫绶,九卿佩青绶,紫色成為頂級官僚的專屬标識。這種色彩規制源于周代“以紫為貴”的禮制傳統。
該詞組合後特指位列三公九卿的顯赫官職,如《漢書·百官公卿表》明确将“金印紫绶”作為三公儀制标準。其核心内涵包括:
秦漢推行“印绶制度”,形成嚴格的官階标識系統: | 官階 | 印質 | 绶色 | 對應官職| |------------|------|--------|-------------------| | 三公 | 金 | 紫 | 丞相、太尉等| | 九卿 | 銀 | 青 | 太常、廷尉等| | 地方太守 | 銅 | 墨綠 | 郡守| 此制度被《晉書·職官志》完整繼承,直至隋唐方逐漸廢止。
唐宋詩詞中常以“金紫”借代高位,如:
文獻參考來源:
釋義考據綜合《漢語大詞典》(上海辭書出版社)、《中國古代官制辭典》(中華書局);曆史制度引自《漢書·百官公卿表》(班固)、《通典·職官典》(杜佑);文學用例見《全唐詩》《宋史》。因古籍原典無網絡公開鍊接,建議查閱權威出版社紙質或數據庫電子版本。
“金印紫绶”是中國古代官員身份和品級的象征,具體含義及背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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