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價出賣。摽,通“ 标 ”。《三國志·吳志·魯肅傳》:“爾時天下已亂, 肅 不治家事,大散財貨,摽賣田地,以賑窮弊結士為務。”
"摽賣"是一個古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指通過公開競價的方式出售物品,即現代意義上的拍賣。以下是基于權威漢語辭書和文獻的詳細解釋:
"摽"通"标",意為公開标示、揭示。《說文解字》釋"摽"為"擊也",後引申為"标明"之意。在商業行為中,"摽"指公開挂出标的物以示出售(《漢語大詞典》)。
即出售商品,與"買"相對(《辭源》)。
摽賣(biāo mài)
指以公開競價的形式出售物品,價高者得。這一行為在古代文獻中多用于描述官府或民間處置資産、罰沒物品的方式,與現代拍賣制度高度相似。
"掌稽市之書契,同其度量,壹其淳制,巡而考之,犯禁者舉而罰之。"
鄭玄注:"舉而罰之,沒入官,摽賣于市。"
此處"摽賣"指将罰沒物品在市場上公開拍賣。
"田産房屋,盡行摽賣。"
描述涉案財産被官府公開拍賣抵償。
"摽賣"制度最早可追溯至西周,漢代已形成較規範的拍賣流程。唐代《唐六典》記載,官府罰沒財産需"置榜于市,十日內聽人競買",其形式與今日拍賣無異(《中國拍賣史》)。
盡管"摽賣"一詞在現代漢語中罕用,但其概念延續為"拍賣"。中國《拍賣法》(1997年實施)定義的拍賣行為與"摽賣"内核一緻,即"以公開競價的形式将特定物品轉讓給最高應價者"。
釋"摽"為"标榜;揭示","摽賣"即"标明價格出售"。
收錄"摽賣"詞條,釋義為"拍賣"。
詳述古代拍賣制度演變,引證多部古籍中"摽賣"實例。
記載唐代官府拍賣流程。
(注:因古籍原文無直接網絡鍊接,來源标注出版物信息。現代文獻可參考國家圖書館數據庫:http://www.nlc.cn/)
“摽賣”是一個古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如下:
“摽賣”是古代經濟活動的術語,核心在于“标明價格進行交易”,其曆史用例和字形演變反映了漢語詞彙的豐富性。如需進一步探究,可參考《三國志》原文或古漢語詞典。
案照百尺竿頭更進一步北宮子鼻孔不揀不可分割藏庋澈聲馳名赤囊儲聚刺觸磁體呆呆呆丹竅等侪蝶子端漸恩霈二至圈乏竭範史蜚蛭豐祀瓜戚鴻教畫純槐子麾戈霍霍绛霄樓積力九會糾禁誇多鬥靡朗心禮經漏眼論贊闾閻醫工賣租沒世窮年輕快铨汰驅合取遣忍愛散形善谑畲太君世海他人舒和竦慕筍鞭灘地天秤違谏鰛鲸鄉遂系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