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金 代的法典。 金熙宗 皇統 五年(公元1145年)頒行《皇統制》,後經數次修訂,迄 章宗 泰和 二年(公元1202年)頒行《泰和律令敕條格式》,是 金 代最大的一部法典。全文已失傳。《元史·刑法志一》:“元興,其初未有法守,百司斷理獄訟,循用 金 律,頗傷嚴刻。”
(2).指黃金分割。謂各部分互成適當比例的規律。 茅盾 《幻滅》一:“你不能指出 靜女士 面龐上身體上的那一部分是如何的合于 希臘 的美的金律。”
“金律”是一個多義詞,具體含義需結合語境理解,主要包含以下三種解釋:
指最重要的法則或原則。
由“金”(象征珍貴)和“律”(法規)組成,原指“金子的法則”,後引申為普遍適用的基本規範。例如:“誠信是商界的金律,不可違背。”
指金代(1115-1234年)的法典體系。
在文學或藝術領域,可比喻事物各部分間協調的比例關系。
例如茅盾在《幻滅》中描述:“她的身形完美符合黃金律,仿佛天然雕塑。”
需注意與成語“金科玉律”區分:後者指“不可變更的信條或條文”,強調權威性,而“金律”更側重基礎性原則或曆史法典。建議根據上下文判斷具體含義。
《金律》是一個詞語,形容一個非常重要的原則或法則,是指一種廣泛接受而且被認為是不容違背的規則。這個詞語常常用于描述道德、倫理、行為準則等方面。
《金律》這個詞的拆分部首是「钅」,它表示與「金」有關;拆分筆畫是「11」。
《金律》一詞源自英文短語 "Golden Rule",最早出現于古代希臘哲學家伊壁鸠魯的言論中。它的繁體形式是「金律」。
古時候,《金律》的漢字寫法可能有所不同,但現代漢字的「金律」寫法是比較常見和通用的。
以下是一些使用《金律》的例句:
1. 遵守《金律》,對人和善,不要對他人做你不願意他人對你做的事。
2. 無論在何種情況下,我們都應該奉行《金律》。
3. 這個道德準則被公認為《金律》,以引導人們正确的行為。
與《金律》相關的組詞包括:違背《金律》、遵守《金律》、奉行《金律》等。
《金律》的近義詞是「義務倫理」或「個人倫理」,反義詞可以是「自私」或「不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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