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京官。 清 陳康祺 《郎潛紀聞》卷二:“以告病同知而特用京員……皆自來未有之曠典。” 清 薛福成 《庸盦筆記·河工奢侈之風》:“舉人、拔貢有攜京員一紙書謁庫道者,千金可立緻。”參見“ 京官 ”。
“京員”是清代文獻中常見的稱謂,具體解釋如下:
指京官,即在首都(北京)任職的中央機構官員,與地方官員相對。該詞常見于清代史料,如陳康祺《郎潛紀聞》和薛福成《庸盦筆記》均有記載。
該詞屬于曆史詞彙,現代漢語中已鮮少使用,主要出現在研究清代官制的文獻中。需注意與“京族”“京劇”等含“京”字的現代詞彙區分。
若需了解清代具體官職體系,建議查閱《清史稿·職官志》等史料。
《京員》是一個中國常用詞彙,指的是在京城(北京)工作的公務員,是指派往北京市工作的政府公職人員。
《京員》這個詞由兩個部首組成,分别是“亠”和“口”,拆分後的筆畫為五畫。
《京員》一詞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公元前221年的秦朝。當時,秦始皇統一六國後,将國都設在長安(今陝西西安),作為中央政權的中心。然而,到了公元1406年明成祖遷都至北京後,北京成為了新的中央政治、經濟和文化中心。自此以後,京城成為了大批官員及其他公職人員工作的地方,因此誕生了“京員”的一詞。
《京員》在繁體字中的寫法為「京員」。
在古代,漢字的寫法有一些不同。對于《京員》這個詞而言,它的古時寫法為「京員」。
1. 這位京員是負責文化遺産保護工作的專家。
2. 近年來,越來越多的年輕人選擇報考京員,希望在北京發展。
1. 京城:指的是北京市,即中國的首都。
2. 公務員:指在政府工作崗位上從事行政、管理等職務的公職人員。
3. 中央政權:指的是國家的中央政府,擁有最高行政權力的機構。
近義詞:官員、職員。
反義詞:民間、平民。
【别人正在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