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指警察廳。 湯志鈞 《<章太炎政論選集>前言》:“一九○八年十月, 日本 政府下令封禁《民報》, 章太炎 至警廷,慷慨陳詞,不怕坐牢,高呼‘革命無罪’。”
"警廷"是一個在現代漢語中較為罕見的曆史詞彙,其核心含義指警察機構或警察廳,主要用于清末民初時期。以下是基于權威漢語詞典及曆史文獻的詳細解釋:
基本構成
曆史語境中的使用
《漢語大詞典》(第二版)
收錄"警廷"詞條,釋義為:"舊時指警察機關。"(上海辭書出版社,2012)
來源:上海辭書出版社官網《漢語大詞典》詞條數據庫(需訂閱訪問)。
《辭海》(第七版)
在"近代警政制度"條目中提及:"清末設巡警部,後改警廷,掌京師治安。"(上海辭書出版社,2020)
來源:《辭海》網絡版(www.cihai.com.cn)。
曆史檔案記載
中國第一曆史檔案館藏《光緒朝巡警部奏折》中多次出現"警廷"一詞,如"饬令警廷嚴查匪類"(1906年),印證其作為官方機構的職能 。
來源:中國第一曆史檔案館《清代檔案文獻彙編》。
韓延龍《中國近代警察制度》(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出版社,1993):
"清末警廷實為警察廳前身,職能涵蓋戶籍、消防、緝盜,兼具司法輔助權。"
來源:國家圖書館館藏ISBN 978-7-81011-589-2。
台灣《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釋義"警廷"為:"警察官署的舊稱。"(教育部國語推行委員會,2015)
來源:教育部國語辭典公衆版(dict.revised.moe.edu.tw)。
"警廷"是特定曆史階段的警務機構名稱,其釋義需結合近代警政變革背景,現代漢語中已被"警察局""公安局"等替代。
“警廷”是一個漢語詞語,讀音為jǐng tíng,其含義和用法如下:
指警察廳,即近代負責治安管理的政府機構。例如,在章太炎的曆史事件中,他曾因《民報》被封禁而“至警廷”陳詞(出自湯志鈞《<章太炎政論選集>前言》)。
需注意與成語“警戒/警惕”區分。部分資料(如)誤将其歸為成語,實為詞語。權威詞典(如漢典、滬江詞典)均明确其為機構名稱。
主要用于曆史或文獻中,描述近代警察機構。現代漢語中更常用“警察局”“公安廳”等表述。
如需進一步考證,可參考《漢語大詞典》或近代史相關文獻。
半數八月黃陛楯郎筆外法波濫逞刁觸石大餐間帶勁凡聖返真元腓腸肌蜂鶴風鶴風流憤火服馴瓜拉帽好辨話夜諱所交迹絜廉井井有條姬侍九貢倦容絶吭駒留孔鄭口棧魁儈枯壤攬名責實梁武臨街房麻花漫不經心馬癖拈阄瓢勺平圜貧嫠普濟衆生姌袅酾沈淡災蜃綍首告瞬刻瑣伏台子天良鐵石心腸挺正慰視卧冬渥眷五绔鄉伍笑欣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