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明 清 科舉考試分五經取士,每科鄉試及會試的前五名即分别于五經中各取其第一名,稱為經魁。《初刻拍案驚奇》卷十六:“正想之際,隻聽得外面叫喊連天,鑼聲不絶,扯住讨賞,報 燦若 中了第三名經魁。” 清 李漁 《巧團圓·嘩嗣》:“衆:‘報中鄉試第四名經魁,快寫賞單。’” 陸雲标 《庚申年陳墓鎮記略》:“ 陳俊臺 係乙酉科經魁 陳竺生 之子,現已遊廩食粟。”
經魁是明清科舉制度中的專有名詞,特指鄉試(省級考試)中某一經的榜首考生。以下從定義、曆史背景、具體内涵三方面詳釋:
經魁指在鄉試中,考生因專研《詩》《書》《禮》《易》《春秋》五經中的某一經,并在該經科目的考試中取得第一名(即“魁首”)的稱號。此稱號源于明代科舉的“五經分房閱卷”制度:考官按五經分房批閱試卷,每經取一名榜首,合稱“五經魁”或“五魁”。清代延續此制,《清史稿·選舉志》載:“鄉試揭曉,分經取士,各經第一名曰經魁。”(來源:《清史稿》)
需注意“經魁”與“解元”的差異:
例如,考生若以《詩經》成績居首,則稱“《詩經》魁”,但未必是解元(來源:《中國科舉制度通史·清代卷》)。
明代初期,五經魁的排名即鄉試前五名(如第一名為《詩》魁,第二名為《書》魁等)。至明中葉後,經魁僅标志單科最優,不再代表總名次。民間常将“五經魁”與吉慶文化結合,戲曲、年畫中多見“五魁首”題材,寓意科舉高中(來源:《明代科舉與文學》)。
清代學者趙翼在《陔餘叢考》中記載:“乾隆辛卯科,浙江鄉試《易經》魁為邵晉涵,後官至翰林院侍講。”印證經魁身份在仕途中的重要性(來源:《陔餘叢考》卷二十九)。
結論:經魁是科舉時代對鄉試單科榜首的特定稱謂,反映古代科舉分科取士的特點,兼具制度價值與文化象征意義。
“經魁”是明清科舉制度中的專有名詞,具體含義如下:
經魁指科舉鄉試和會試中,因「五經取士」規則産生的特殊名次。考生需專攻《詩》《書》《禮》《易》《春秋》五經中的一經,每經成績最優者稱為該經的“經魁”。每科考試的前五名考生,即由五經的經魁組成,合稱五經魁或五魁。
清代廢除五經分試後,“五經魁”一詞仍被沿用,代指鄉試前五名,成為科舉文化中的曆史符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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