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報警之鼓。《韓非子·外儲說左上》:“患在尊 厲王 擊警鼓與 李悝 謾兩和也。”《初學記》卷十六引 南朝 梁元帝 《纂要》:“在村墅曰枹鼓,在邊徼曰警鼓。” 唐 段安節 《樂府雜錄·雅樂》:“四角安鼓曰座:一曰應鼓,二曰腰鼓,三曰警鼓,四曰雷鼓。”參閱《文獻通考·樂九》。
(2).天子車駕出行時警衛的樂曲名。《新唐書·儀衛志下》:“小鼓九曲:一《漁陽》,二《雞子》,三《警鼓》。”
“警鼓”一詞在不同文獻中有多重含義,主要分為以下兩類:
基本定義
指古代用于傳遞緊急信號或警示的鼓聲,常見于邊防或民間警戒。例如《韓非子》記載,楚厲王曾設置警鼓與百姓約定緊急信號,醉酒誤擊時引發民衆驚慌。
曆史典故
據《文獻通考·樂九》等記載,警鼓在不同場景有不同名稱:邊塞稱“警鼓”,村落稱“枹鼓”,主要用于戰事、災害等突發事件的預警。
唐代宮廷禮儀中,警鼓被納入天子車駕出行的警衛樂曲,屬《小鼓九曲》之一,與《漁陽》《雞子》并列,用于彰顯皇家威儀。
部分現代資料将“警鼓”解釋為成語,強調“通過聲音喚醒警覺性”。但此說法未見于古籍,可能為現代引申或誤讀。
建議:若需深入研究,可查閱《韓非子·外儲說左上》《新唐書·儀衛志》等原始文獻驗證細節。
《警鼓》是一個成語,意思是用鼓聲警告或激勵人們行動或戰鬥。
《警鼓》的拆分部首為讠、鼠,總共有13個筆畫。
《警鼓》最早出現在古代文獻《漢書·張協傳》中。這個成語來源于古代戰争中使用的一種軍事鼓樂裝備。當戰況緊急時,敵人接近時,就會鳴響警鼓,以提醒士兵做好準備。
《警鼓》的繁體字為「警鼓」。
古時候,《警鼓》的漢字寫法和現代相同,沒有太大的變化。
1. 在戰争中,警鼓聲響徹雲霄,士兵們紛紛奮起反擊。
2. 面對困境,我們應該像《警鼓》一樣,振奮精神,積極應對。
1. 警示:提醒人們注意危險或錯誤。
2. 鼓勵:激勵、鼓舞人的鬥志或信心。
3. 警覺:保持高度警惕、小心謹慎。
警報、警訊、警笛。
不警不鼓、冷漠無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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