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official newspaper] 清代北京由報房商人發行出售的類似報紙的出版物,用活6*體木字排印
清 代 北京 由報房商人發行出售的類似報紙的出版物,用活6*體木字排印。内容包括内閣發抄的皇帝谕旨,大臣奏議等官方文書和有關政治情報。多者十馀頁,少者五、六頁,一月一期。至 清 末為近代報紙所代替。《兒女英雄傳》第三回:“這個旨意,從内閣抄了出來,幾天兒工夫,就上了京報。”《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第四七回:“頭回看見京報有他的奏章,説是已經降了多少,每人給與剃刀一把,大約總有些降服的。”參閱《六部成語注解·京報起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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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報”一詞在不同曆史時期有不同含義,主要分為以下兩類:
起源與性質
京報是明清時期在北京發行的官方或半官方報紙,以“邸報”為基礎演變而來,内容涵蓋皇帝谕旨、大臣奏議、政治情報等,兼具社會、軍事、經濟信息。清代由民間報房商人用木活字排印發行,每月一期,形式類似現代報紙。
發展曆程
創辦與特點
1918年由邵飄萍在北京創辦,以“新聞救國”為宗旨,支持愛國運動,揭露軍閥惡行。副刊種類豐富(如魯迅主編的《莽原》),日發行量最高達6000份,成為全國性大報。
曆史影響與結局
需注意區分兩類“京報”:前者為古代信息通報工具,後者為近代具有革命色彩的民辦報紙。部分文獻中,“京報”也作為“邸報”“朝報”的别稱出現。
《京報》一詞源自中國古代的一種新聞報紙,每天在京城(即北京)發行,報道政治、軍事、文化等各方面的消息。
《京報》的部首為言(yán),它是漢字中表示語言、言論的意義,同時也是一個常見的部首。
《京報》的總筆畫數為9畫,屬于較為複雜的漢字之一。
《京報》一詞最早出現于清代的北京市,當時京報的内容以政治新聞為主,是官方發布重要消息的渠道。
隨着時代的發展,《京報》成為一種通俗新聞報紙的代稱,主要刊發各種時事、文化、體育等内容,為公衆提供各類信息。
《京報》的繁體中使用的是「京報」這個詞。
在古代,「京報」古字的寫法可能會有所不同。因為古代漢字字形經曆了演變和發展,所以具體的古字形可能需要根據時期進行考究。
1. 每天讀《京報》,了解最新的時事動态。
2. 他是一位經驗豐富的《京報》記者,擅長報道政治要聞。
1. 京城:指北京,中國的首都。
2. 報紙:指新聞出版的平面媒體載體。
3. 報道:指通過文字、聲音或圖像等方式向公衆傳遞信息。
4. 新聞:指反映最新時事的信息和報道。
近義詞:新聞、報紙、時事、資訊等。
反義詞:小報、通訊、秘聞、謠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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