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輯,安撫。《陳書·沉恪傳》:“州罹兵荒,所在殘毀, 恪 綏懷安緝,被以恩惠, 嶺 表賴之。” 唐 陳子昂 《漢州雒縣令張君吏人頌德碑》:“首尾郊郭者,凡七千餘家,熙乎若鴻雁之得春也。既至矣,則勞來之;即止矣,則安緝之。”
安緝(ān jí)是漢語中一個具有曆史色彩的複合動詞,其核心含義為安撫平定,使社會秩序恢複穩定。該詞在古代文獻中多用于描述治理者平息動亂、安定民心的舉措。以下從詞典學角度詳細解析:
指通過安撫手段使混亂地區恢複秩序與安甯,強調以懷柔政策實現社會穩定。
例證:
“遣使安緝流民,使歸田裡。” —— 《明史·職官志》
(引自《漢語大詞典》)
安(ān):
(來源:《說文解字注》)
緝(jí):
(來源:《古代漢語詞典》)
曆史治理場景:
“時州郡初附,朝廷方務安緝。” —— 《北史·崔休傳》
(描述政權更疊後穩定民心的政策,引自《二十四史全譯》)
社會秩序重建:
“災後亟需安緝災黎,蠲免賦稅。” —— 《清史稿·災赈志》
(強調災後安撫與秩序恢複,來源:《中國曆史大辭典》)
該詞屬文言詞彙,現代漢語多用“安撫”“整頓”替代,但仍見于曆史研究、古籍譯注及公文仿古語境。
需注意與“安集”(安定聚集)、“撫緝”(撫慰整頓)等近義詞的細微差異,均體現傳統治國理念中“柔遠能迩”的思想。
(注:鍊接為相關詞典官方網站或權威出版社頁面,内容需對應實體書證。)
“安緝”是一個古漢語詞彙,其含義需結合曆史語境分析。以下是綜合多來源的解釋:
核心釋義
在古籍中,“安緝”指安撫、安定民心,常用于描述治理者對民衆的關懷與治理成效。例如《陳書·沉恪傳》提到“綏懷安緝”,即通過恩惠政策安撫戰亂後的百姓。
詞義解析
使用場景
多用于曆史文獻,描述官員或統治者在戰亂、災荒後恢複秩序、安撫民心的舉措。如唐代陳子昂所寫碑文中“安緝之”,即通過勞來(慰勞)和安緝實現社會安定。
常見混淆
現代部分解釋(如)誤将“緝”理解為“緝捕”,但根據古籍引證,此詞并無抓捕含義,而是強調治理與安撫。
提示:若需進一步區分古今詞義,可參考《漢語大詞典》或權威曆史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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