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明 清 禮儀制度。立春前一日,預設春山、寶座、芒神、土牛,各案于禮部,屆日各官俱朝服,生員俱頂戴公服,自部舁案,天文生導引,由 東長安左門 、 ********* 、 端門 各中門入,至 午門 前,恭進于皇帝皇後,謂之“進春”。 明 沉榜 《宛署雜記·經費上》:“各座合用進春黃紅綾殼木匣七個,每個銀二錢,共一兩四錢。” 清 無名氏 《燕台口號》之七八:“到得進春供執事,笑他隻作牧童看。”《北京日報》1983.2.3:“舊時的 北京 ,立春時的儀式更加繁缛。立春先一日,由京師府尹率衆官員前往 東直門 外春場迎春,并将用彩綢制作的芒神及春牛擡至衙署内供起來。第二天交春時刻,以樂隊為前導,擡進宮去。同時禮部進春山、寶座,向皇帝恭賀新春,謂之進春。”
“進春”是漢語中一個具有曆史特色的複合詞,其釋義可從以下三方面解析:
一、詞源本義 “進”表方向性動作,含“進入”“呈獻”義;“春”指四季之首的春季。組合後原指古代立春時節官方舉行的迎春儀式,最早見于《禮記·月令》“立春之日,天子親帥三公九卿諸侯大夫以迎春于東郊”,該儀式在明清時期發展為“進春”制度。
二、禮儀内涵 特指向帝王敬獻春耕象征物的典禮,含三重文化要素:
三、語義流變 現代漢語中該詞已退出日常使用,但在民俗研究領域仍具學術價值。當代《漢語大詞典》收錄其古義為“明清時禮儀,于立春前一日,進獻春山、春牛等物于宮中”,詞條釋義參照《清通典·禮部》記載。
“進春”是明清時期與立春節氣相關的重要禮儀制度,其含義和流程可綜合以下信息解釋:
基本定義
指立春前一日,官方按照禮儀規範将象征春日的物品(如春山、寶座、芒神、土牛等)陳列于禮部,次日由官員、生員等護送進獻給皇帝與皇後的儀式。這一活動既是對農耕文化的重視,也體現了皇權與天時的關聯。
儀式流程
文獻與細節
明代《宛署雜記》記載,儀式需用黃紅绫殼木匣盛裝物品,每個匣子造價銀二錢;清代《燕台口號》則以詩句“到得進春供執事,笑他隻作牧童看”側面反映了儀式場景。
現代關聯
據1983年《北京日報》記載,舊時北京仍有類似迎春民俗的遺存,可見這一傳統對後世的影響。
“進春”是融合自然節令與皇家禮儀的典制,兼具祈福豐收與彰顯統治合法性的雙重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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