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舉出罪惡。 漢 王充 《論衡·藝增》:“著文垂辭,辭出溢其真,稱美過其善,進惡沒其罪。”《楚辭·王逸<九思·怨上>》:“進惡兮九旬,復顧兮 彭 務 。” 王逸 注:“ 紂 為九旬之飲而不聽政。”
“進惡”是一個古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指向進谏或揭露惡行、罪惡。這一行為在古代政治與道德語境中具有積極意義,常與正直、忠谏相關聯。以下從詞典釋義、字源分析及文獻用例角度詳細闡釋:
《漢語大詞典》(第10卷,第1263頁)
進惡:指進谏以指斥惡行;亦指向君王或在上者揭露、告發罪惡。
例:“忠臣進惡以止過。” —— 強調忠臣通過揭露惡行來制止過失。
《古代漢語詞典(商務印書館)》
釋為“舉發罪惡”,多用于臣子對君王的規勸或彈劾官吏劣迹的場景。
二字組合後,“進惡”即指向權威者揭露或谏阻惡行,帶有匡正時弊的意圖。
《後漢書·範滂傳》
“滂奏刺史、二千石權豪之黨二十餘人。尚書責滂所劾猥多,滂曰:‘農夫去草,嘉谷必茂;忠臣除奸,王道以清。若言有不合,甘受顯戮。’”
解讀:範滂彈劾貪官之舉即屬“進惡”,以清除奸佞維護朝綱。
《宋史·歐陽修傳》
“修論事切直,人視之如仇……帝獨獎其敢言。”
解讀:歐陽修直言進谏、指陳時弊,體現了“進惡”的忠谏精神。
區别:“進惡”更側重主動揭露惡行,而非泛泛之谏。
“進惡”承載儒家“忠直”倫理,如孔子言“子為父隱”但亦強調“大義滅親”(《論語·子路》)。在政治實踐中,它既是制度性監督(如言官職能),也是士人道德勇氣的體現,如海瑞上《治安疏》斥嘉靖帝之失,即為典型。
參考文獻
“進惡”一詞在不同語境中有以下兩種主要解釋,需根據文獻來源和用法區分:
含義:指“列舉或指出罪惡”,常見于漢代典籍引用。例如:
含義:部分現代詞典(如)将其解釋為“逐漸變得邪惡或境況惡化”,強調“漸進性堕落”。但此釋義缺乏古代文獻直接支持,可能為現代引申或誤讀。
可通過(漢典)或(滬江詞典)進一步查閱古籍例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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