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摴蒲戲中打去敵子。 唐 李翺 《五木經》:“凡擊馬及王采,皆又投。” 元革 注:“擊馬,謂打敵人子也。打子得雋,王采自專,故皆許重擲。王采累得,累擲之,變則止。”參見“ 打馬 ”、“ 五木 ”。
“擊馬”是一個古代遊戲術語,具體解釋如下:
基本含義
指古代摴蒲戲(一種棋類遊戲)中“打去敵子”的操作,即通過特定規則移除對手的棋子。
文獻依據
唐代李翺《五木經》記載:“凡擊馬及王采,皆又投。”元革注釋稱:“擊馬,謂打敵人子也。打子得雋(勝利),王采自專,故皆許重擲。”。說明該操作與遊戲勝負判定相關。
相關概念
現代語境中極少使用該詞,僅見于曆史文獻或相關文化研究。部分現代造句(如“擊馬”用于描述騎兵訓練)屬于引申或誤用,需結合具體語境判斷。
《擊馬》是一個動詞短語,用于形容馬匹被擊打、打敗或擊倒。
《擊馬》的最早出現是在《康熙字典》中。根據康熙字典的解釋,它的拆分部首是「手」和「馬」。其中,「手」的部首是16畫,「馬」的部首是14畫。
《擊馬》一詞最早來源于古代戰争時期,用于描述騎兵用兵器對馬發動的攻擊。後來,這個詞也被引申為擊敗或排除某種障礙的意思。
《擊馬》的繁體字為「擊馬」。
在古代書寫中,「擊馬」的寫法可能有所不同,但一般會保持類似「擊馬」的形式。
1. 騎手用長矛猛地一戳,擊馬将敵人摔倒在地。
2. 這位拳擊手的拳頭如同重錘一般,每一次擊馬都讓對手痛苦不堪。
- 擊敗
- 擊打
- 擊倒
- 擊退
- 打馬
- 擊馴
- 戰勝
- 被擊
- 被驅逐
- 受挫
【别人正在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