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對官員嚴格,對百姓寬和。 宋 王禹偁 《谏議大夫臧公墓志銘》:“ 太平興國 八年拜右拾遺,直史館賜銀章朱紱,尋知 許州 。在 許 三年,急吏緩民而已。” 宋 蘇舜欽 《論五事》:“急吏緩民,則吏不可縱,政之大功也。”
“急吏緩民”是一個源自宋代的政治理念類成語,其含義和背景可綜合解釋如下:
該成語意為對官吏嚴格,對百姓寬和,強調治理中應區别對待官員與民衆:
采用對比修辭手法:
主要見于宋代文獻:
多用于描述古代治國策略或評價官員政績,現代可引申為:
這一理念與《論語》中“寬則得衆,信則民任”思想相通,反映了中國傳統政治文化中“官民分治”的治理邏輯。當代公共管理中,仍可借鑒其區分責任主體、差異化施策的思維。
《急吏緩民》是一成語,意思是官員辦事迅捷,對百姓卻拖延慢辦。
《急吏緩民》這個成語的拆分為:
"急" - 部首是心,筆畫數是9;
"吏" - 部首是口,筆畫數是6;
"緩" - 部首是纟,筆畫數是11;
"民" - 部首是氏,筆畫數是5。
《急吏緩民》這個成語最早出自于明代文學家馮夢龍的《警世通言》故事《善財奉公》。
《急吏緩民》
在古時候,"急吏緩民"的寫法可能有所不同,但意思一緻。例如:「急吏緩民」、「急吏緩民」等。
1. 這位官員對待百姓總是遵循着《急吏緩民》的原則。
2. 領導要求我們不要成為一個急吏緩民的典型。
1. 急不可耐
2. 吏治
3. 緩慢
4. 民衆
1. 勤政廉潔
2. 效率低下
3. 待遇平等
1. 急公好義
2. 急于求成
3. 緩急相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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