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代聽訟的地方。《禮記·王制》:“史以獄成告於正,正聽之。正以獄成告於大司寇,大司寇聽之棘木之下。” 鄭玄 注:“司寇聽之朝,王之外朝也。”《孔子家語·刑政》:“王命三公卿士,參聽棘木之下。”
"棘木之下"是一個源自中國古代司法制度的典故性短語,其核心含義指代古代聽訟、審理案件的場所,具有特定的曆史和文化象征意義。以下是詳細解釋:
"棘木"指荊棘類灌木(如酸棗樹),"之下"即所處位置。合稱特指古代司法官員在種植棘木的庭院中審理案件的場所。
西周設"三槐九棘"之制,九棘指代九卿(法官),其審案場所種植棘木,故稱"棘木之下"(《周禮·秋官·朝士》:"左九棘,……右九棘")。
後世将"棘木之下"引申為司法審判的代稱,如《禮記·王制》載:"成獄辭,史以獄成告于正,正聽之;正以獄成告于大司寇,大司寇聽之棘木之下。" 此處明确将棘木之下作為大司寇(最高司法官)的聽訟之地。
因棘木堅硬多刺,古人以其比喻法律剛正不阿,如《隋書·刑法志》稱"棘木之下,必無縱囚",強調司法場所的威嚴不容亵渎。
宋代劉克莊《賀新郎·國脈微如縷》詞中"多少英雄沉草野,豈堂堂吾國無君子?起棘木,止裡耳",以"起棘木"暗喻重啟公正司法。
《漢語大詞典》釋"棘木之下"為:"指古代聽訟之處。" 并引《禮記》《周禮》為證(上海辭書出版社,2012年版)。
學者張晉藩在《中國司法制度史》中指出:"'棘木之下'作為西周司法場所的象征,體現了早期中國對程式正義的初步探索。"(中華書局,2018年)。
參考資料:
“棘木之下”是一個具有雙重含義的古代漢語成語,其核心意義需結合曆史語境和現代用法綜合理解:
該詞最早見于《禮記·王制》,指周代司法審判的場所。具體表現為:
部分現代辭書(如查字典網)将其引申為:
該詞争議源于“棘木”在古籍中兼具植物屬性與禮制符號的雙重性,現代部分釋義可能受字面聯想影響。建議參考《漢語大詞典》《漢典》等權威辭書。
犴噬阿修羅背暗投明臂閣采購員才秀酬倡愁畏蕩析吊死問疾爾曹鳳婿附遞公母倆國際公制衡楚橫七豎八黃糧幻忽轘轅誨化講闱鞯辔交通線警亮酒鱗矍相圃躐冒羅霄山攞袖揎拳妙鍵牧放拿賊拿贓潘掾朋愛籤收喬公道颀峻清淩淩清乂清油妻娶秋枯人性若下撒津沙堂設中飾揚授用樹辭順聽庶女叫天私倡通玄透辟危豁舞法五姓銷魂奪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