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繼絕存亡是漢語中的經典成語,最早見于儒家典籍《論語·堯曰》篇:“興滅國,繼絕世,舉逸民,天下之民歸心焉。”該成語由“繼絕”與“存亡”兩個動賓結構組成,其中“繼”指延續斷絕的血脈,“存”指保存瀕危的事物,整體強調對瀕臨斷絕的傳統、國家或文化的拯救與保護。
從詞義學角度分析,“繼”本義為接續絲線,《說文解字》釋作“續也”,後引申為繼承、延續;“絕”甲骨文字形像絲線斷絕,原指事物中斷的狀态;“存”金文字形從子從才,表達對生命的護持;“亡”甲骨文作隱蔽狀,本義為消失、滅亡。四字組合形成遞進邏輯,既包含對斷絕事物的接續,又強調對危亡狀态的挽救。
該成語在曆代注疏中均有闡釋。東漢鄭玄注《禮記·中庸》時指出“繼絕世”即“封黃帝堯舜之後”,強調對先聖血脈的存續。朱熹在《四書章句集注》中引申為“興已滅之國,續已絕之世”,突顯文化傳承的重要性。清代段玉裁《說文解字注》特别強調“繼”字“如絲之續”的意象,與“絕”形成鮮明對照。
現代《漢語大詞典》(第二版)将其釋義為“使瀕臨斷絕、滅亡者繼續存在”,常用于描述文化遺産保護或國家振興。在語言應用層面,該成語多作謂語使用,如“繼絕存亡之業”,常見于政論文章及曆史著述,具有莊重的語體色彩。
經典用例可參考《春秋公羊傳·僖公十七年》何休注:“存邢衛者,起繼絕存亡也”,記載齊桓公存續小國的事迹。司馬光《資治通鑒》載漢武帝诏書“蓋三代繼絕存亡之道異”,體現其在治國理念中的運用。當代語言學家王力在《古代漢語》中将其列為“反映儒家政治理想”的典型成語。
“繼絕存亡”是一個漢語成語,讀作jì jué cún wáng,其核心含義是恢複已滅亡的國家,延續瀕臨斷絕的貴族世家。以下是詳細解釋:
核心意義
指通過政治或文化手段,使瀕臨滅亡的國家或家族得以延續,保存其血脈或傳統。這一概念體現了古代對宗法制度和文化傳承的重視。
詞義拆分
《論語·堯曰》
孔子提出“興滅國,繼絕世,舉逸民”,主張複興被滅的諸侯國,延續斷絕的世家,啟用隱逸的賢人。
《公羊傳·僖公十七年》
記載齊桓公因“繼絕存亡之功”被史家褒揚,成為該成語的典型用例。
語境應用
多用于描述政治功績或文化使命,如章炳麟在《緻國粹學報社書》中稱該社以“繼絕存亡”為宗旨,強調保存傳統文化。
近義表達
部分非權威來源(如)将其解釋為“生死存亡的關鍵時刻”,屬于誤讀。該成語特指對瀕危事物的主動挽救,而非被動處境。
如需進一步探讨,可參考《論語》《公羊傳》原文或權威詞典(如漢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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