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舊時的一種慈善機構,收容救濟被拐騙、受虐待而無處可以投奔依靠的婦女。 ********* 《北京市民應該要求的新生活》:“擴充濟良所,有願入所的娼妓,不問他受虐待與否,一概收容。” 許地山 《狐仙》:“我此後還要勸人,若曾失戀還想娶妻的都要到濟良所挑去。” 歐陽山 《苦鬥》四一:“大表姐整天也和一班男女教友厮混,不是聚會,就是聽講,再就是跑跑孤兒院、濟良所、盲啞學校、慈善醫院之類的地方。”
濟良所是近代中國出現的一種慈善機構,主要職能是救助被拐賣、受虐待或被迫賣身的弱勢女性,幫助她們脫離困境并重新融入社會。以下是其詳細解釋:
濟良所是舊時由官方或民間設立的慈善組織,專門收容無家可歸、遭受迫害的女性群體,包括娼妓、婢女、童養媳等。其核心目标是通過提供食宿、醫療和教育,幫助這些女性獲得自立能力(、)。
濟良所作為社會改良的象征,曾出現在李大钊、許地山等文學作品中,反映其對社會問題的介入()。
總結來看,濟良所兼具慈善救助與社會改革的雙重屬性,是近代中國社會轉型期的特殊産物。若需更完整信息,可參考道客巴巴、知網等來源。
《濟良所》是一個成語,意思是指幫助醫治病患和救助困苦人民的地方或機構。
《濟良所》中的第一個字是“濟”,拆分部首為“水”,總共有8個筆畫。第二個字是“良”,拆分部首為“艮”,總共有7個筆畫。
《濟良所》這個成語的來源,最早出現在中國的古代文獻《漢書·五行志》中。該書記載了漢代開設的一家名為“濟良所”的施醫場所,緻力于醫治病患和救助貧困人民。由此,成語“濟良所”逐漸形成并流傳至今。
《濟良所》的繁體寫法為“濟良所”。
在古代,漢字《濟良所》的寫法和現在基本相同,沒有太大的變化。
1. 這家濟良所為許多貧困村民提供了免費的醫療幫助。
2. 在他最需要幫助的時候,濟良所給了他溫暖和希望。
1. 濟世醫院
2. 慈善機構
3. 救助中心
1. 救濟所
2. 施舍所
3. 救援站
1. 無視困境
2. 漠不關心
3. 不聞不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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