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病患禍害。 唐 韓愈 《袁州祭神文》之一:“天降之罰,以久不雨,苗且盡死。刺史雖得罪,百姓何辜?宜降疾咎于某躬身,無令鰥寡蒙茲濫罰。”
“疾咎”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在不同文獻中存在一定差異,但綜合權威來源可作如下解釋:
該詞見于唐代韓愈的《袁州祭神文》:“天降之罰,以久不雨,苗且盡死。刺史雖得罪,百姓何辜?宜降疾咎于某躬身……”,此處韓愈以“疾咎”代指因天旱而祈求神靈将災禍轉移至自身,體現了古代人對自然力量的敬畏與自我犧牲精神。
可譯為“calamities and diseases”,強調災禍與疾病的雙重含義。
若需深入研究,建議參考《漢語大詞典》及韓愈原文,避免依賴單一網絡釋義。
《疾咎》是一個漢字詞語,詞義上指的是嚴重的過失、錯誤、罪過或責備、指責。
疾咎的部首是疒(病)和口(嘴巴),總共有12畫。
疾咎一詞的來源可以追溯到《說文解字》,據《說文解字》記載,疾指病痛,咎指過失的意思。
疾咎的繁體字為「疾」(病痛)和「咎」(過失)。
在古代,疾咎的寫法有時會有一些變化。例如,可以用「疾過」代替「疾咎」,表示過失、罪過。
1. 他因為犯下了嚴重的疾咎,被迫辭去了重要職務。
2. 他對自己的疾咎感到深深的懊悔。
疾咎可以組成一些相關詞彙,例如:自責、過失、錯誤、罪責等。
疾咎的近義詞包括過失、罪責;反義詞則包括功過、水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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