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雞和酒。 晉 王嘉 《拾遺記·魏》:“ 田疇 , 北平 人也。 劉虞 為 公孫瓚 所害, 疇 追慕無已,往 虞 墓設雞酒之禮,慟哭之音動于林野。” 清 錢謙益 《病榻消寒雜詠》:“南國梟盧誰 劇孟 , 北平 雞酒有 田疇 。”
(2).指簡單的酒菜。 宋 劉汲 《過盤嶺宿義園》詩:“村家應最樂,雞酒夜相呼。”參見“ 隻雞鬥酒 ”。
雞酒是漢語中一個具有地域文化特色的複合詞,其含義可從字面義與文化義兩個層面解析:
一、字面組合義 "雞"指家禽類動物,"酒"指發酵釀制的含乙醇飲品。二者組合後,字面可理解為"以雞為原料配酒烹制的食物",《現代漢語詞典》将此類複合詞歸類為"飲食類偏正結構"。
二、文化引申義 在閩南、客家等地方飲食文化中特指滋補藥膳。根據《台灣民俗飲食志》記載,雞酒多指"麻油雞酒",主要包含:
三、民俗功能 《中華藥膳大典》指出該食補具有:
四、詞義演變 現代餐飲業中衍生出新形态,如:
“雞酒”一詞主要有以下兩種解釋:
字面含義:雞和酒的組合
指用雞和酒作為祭祀或待客的物品。例如晉代王嘉《拾遺記》記載,田疇為悼念劉虞,在其墓前設“雞酒之禮”。這種用法在古代文獻中常見,象征簡樸而莊重的禮節。
引申含義:簡單的酒菜
代指家常或樸素的飲食,常見于詩詞。如宋代劉汲《過盤嶺宿義園》中“雞酒夜相呼”,描繪鄉村人家以簡單酒菜熱情待客的場景。類似表達還有成語“隻雞鬥酒”(指微薄的祭品或食物)。
需注意:個别資料(如)提到“雞酒”作為成語形容夜晚喧鬧,但此說法未見于權威典籍,可能與其他成語混淆。建議以曆史文獻中的釋義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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