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指用刺激性的話使将領出戰的一種方法。後泛指用刺激性的話或反話鼓動人去做某事的一種手段。《三國演義》第七十回:“請将須行激将法,少年不若老年人。”《西遊記》第七六回:“三魔見老魔怪他,他又作個激将法。” ********* 《把一切獻給黨·制造槍榴彈》:“我心裡明白, 小丁 要打賭,是激我快點把槍榴彈制造成功。他使的是‘激将法’。”
激将法是一種通過刺激他人情緒來促使其行動的策略,其核心在于利用自尊心、好勝心或責任感激發潛在動力。以下是詳細解析:
激将法原指古代戰争中用刺激性言語促使将領出戰的方法( ),現泛指通過言語或情境刺激來調動他人積極性的心理戰術。其本質是利用逆反心理和自尊心,促使對方為證明自己而采取行動( )。
場景類型 | 具體案例 |
---|---|
團隊管理 | 激發員工挑戰高難度任務() |
教育激勵 | 教師用反話促使學生發奮學習() |
競技領域 | 賽前激發選手鬥志() |
軍事策略 | 《三國演義》中諸葛亮激周瑜聯合抗曹() |
注:該解釋綜合了文學典故、管理學和心理學視角,完整案例可參考《三國演義》《孫子兵法》等經典文獻( )。
《激将法》是一種軍事策略,意指通過刻意引誘、激勵對方将領,以達到戰術上的優勢。這一策略要求在戰鬥中利用對手将領的虛榮心、喜怒哀樂等情緒因素,誘使對方做出錯誤的決策,從而達到戰勝敵人的目的。
《激将法》的拆分部首為「氵」(三點水)和「戈」。其中,「氵」(三點水)代表水;「戈」代表兵器。《激将法》一詞共有16畫。
《激将法》最早出現在中國古代兵書《孫子兵法》中。《孫子兵法》是中國古代最重要的軍事典籍之一,由孫武(孫子)所著。這本書以其精辟的戰略思想和切實可行的戰術指導,至今仍被世界各國軍事學院廣泛研究與應用。
《激将法》的繁體形式為「激將法」。繁體字在台灣、香港等地區仍廣泛使用。
根據《康熙字典》記載,古時候「激将法」的寫法為「激將法」。當時的字形稍有不同,但基本上仍保留了現代漢字的呼應。
在曆史戰役中,許多将領都采用了激将法來獲得勝利。例如,嶽飛在與金國的戰鬥中使用了激将法,他意圖釣制敵将金兀術。他故意放出虛弱的聲音,聲稱自己身體虛弱無力。金兀術聽信其言,将軍心頓生輕視,最終導緻了金國的失敗。
- 激勵:激發、鼓舞、激活、刺激 - 将領:軍官、主帥、統帥、指揮官 - 戰術:策略、戰略、行動計劃、作戰方法
- 煽動:唆使、慫恿、挑動、教唆 - 籌謀:謀劃、籌劃、籌算、打算 - 迷惑敵人:蒙蔽、欺騙、誘導、迷失
- 調解:調和、調整、調處、協調 - 善意:友好、和睦、和善、寬容 - 防禦:抵禦、抵擋、保護、拒絕
【别人正在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