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将法的意思、激将法的詳細解釋
激将法的解釋
本指用刺激性的話使将領出戰的一種方法。後泛指用刺激性的話或反話鼓動人去做某事的一種手段。《三國演義》第七十回:“請将須行激将法,少年不若老年人。”《西遊記》第七六回:“三魔見老魔怪他,他又作個激将法。” ********* 《把一切獻給黨·制造槍榴彈》:“我心裡明白, 小丁 要打賭,是激我快點把槍榴彈制造成功。他使的是‘激将法’。”
詞語分解
- 激的解釋 激 ī 水受阻遏,震蕩而湧或飛濺:沖激。激蕩。激濁揚清(沖擊污水,讓清水上來,喻打擊壞人壞事,獎勵好人好事)。 冷水突然澆淋或沖、泡食物:激酸菜。 鼓動,使人的感情沖動:刺激。激勵。 感情沖動:感激。
專業解析
激将法是漢語中一個富有策略性的詞彙,指通過故意使用刺激性、挑戰性的話語或行為,激發對方的自尊心、好勝心或逆反心理,從而使其按照己方意願行事或接受挑戰的方法。其核心在于“激”——即刺激、激發,目标是讓對方在情緒驅動下采取行動。
一、核心釋義與權威依據
根據《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的定義:
激将法(jī jiàng fǎ):用刺激性的話或反話鼓動别人去做某事的一種手段。
該釋義明确點明了其“刺激鼓動”的本質和“手段”屬性,是語言應用中的一種策略工具。
二、心理機制與文化淵源
此法植根于人類心理中的自尊與競争需求:
- 心理基礎:利用個體對尊嚴維護(如怕被輕視)或勝負欲(如不服輸)的天然反應。《心理學大辭典》指出,激将法屬于“社會影響策略”,通過觸發情緒反應改變行為。
- 曆史實踐:在中國傳統文化中早有應用,如《三國演義》中諸葛亮智激周瑜、孫權抗曹等經典案例,體現了其在謀略文化中的地位。
三、典型使用場景與注意事項
- 適用情境:
- 激勵他人克服畏難情緒(如:“這事你恐怕做不了”)
- 促使猶豫者果斷行動(如:“不敢就算了”)
- 競技或對抗前提升士氣(如:“對手說你必輸”)
- 使用邊界:
- 需預判對方性格(對自尊心強者更有效)
- 過度使用可能引發抵觸或關系惡化,《交際語言學》強調需注意分寸與對象接受度。
四、與相近概念辨析
- 區别于激怒:激将法以達成目标為導向,非單純情緒發洩;
- 不同于諷刺:雖含貶抑色彩,但目的為激發行動而非貶低人格。
權威參考文獻來源:
- 中國社會科學院語言研究所. 《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 商務印書館, 2016.
- 林崇德, 楊治良, 黃希庭. 《心理學大辭典》. 上海教育出版社, 2003.
- 羅貫中. 《三國演義》. 人民文學出版社(經典文學案例).
- 劉煥輝. 《交際語言學導論》. 江西教育出版社, 1992.
網絡擴展解釋
激将法是一種通過刺激他人情緒來促使其行動的策略,其核心在于利用自尊心、好勝心或責任感激發潛在動力。以下是詳細解析:
一、基本定義
激将法原指古代戰争中用刺激性言語促使将領出戰的方法( ),現泛指通過言語或情境刺激來調動他人積極性的心理戰術。其本質是利用逆反心理和自尊心,促使對方為證明自己而采取行動( )。
二、運作原理
- 心理機制:通過挑戰性話語或競争性情境,觸發個體的“自我價值維護”本能( )。
- 適用範圍:尤其對性格直率、自尊心強或處于消極狀态的人效果顯著( )。
- 雙面效應:既能激發潛能(如諸葛亮用“汝不敢去”激張飛完成重任),也可能因過度刺激導緻情緒失控( )。
三、典型應用場景
場景類型 |
具體案例 |
團隊管理 |
激發員工挑戰高難度任務() |
教育激勵 |
教師用反話促使學生發奮學習() |
競技領域 |
賽前激發選手鬥志() |
軍事策略 |
《三國演義》中諸葛亮激周瑜聯合抗曹() |
四、使用注意事項
- 對象適配:需準确判斷對方性格,避免用于敏感或理性過強的人()。
- 分寸把控:刺激強度需在對方心理承受範圍内( )。
- 倫理邊界:不應涉及人格侮辱,保持激勵本質( )。
注:該解釋綜合了文學典故、管理學和心理學視角,完整案例可參考《三國演義》《孫子兵法》等經典文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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