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代祭祀時所穿的禮服。曆代形制有異。《周禮·天官·内宰》:“中春,詔後,帥外内命婦始蠶于北郊,以為祭服。” 賈公彥 疏:“《禮記·祭義》亦雲:蠶事既畢,遂朱緑之,玄黃之,以為祭服。此亦當染之以為祭服也。”《詩·豳風·七月》“為公子裳” 毛 傳:“祭服,玄衣纁裳。” 孔穎達 疏:“玄黃之色施於祭服。”《國語·周語上》“ 晉侯 端委以入” 三國 吳 韋昭 注:“説雲:‘衣玄端,冠委皃,諸侯祭服也。’” 宋 孟元老 《東京夢華錄·駕詣郊壇行禮》:“南設一大幕次,謂之‘大次’,更換祭服,天平冠,二十四旒,青裳龍服,中單朱舃,純玉佩。”
“祭服”是古代中國在祭祀場合所穿的專用禮服,具有極高的禮儀性和象征意義。以下是綜合多來源的詳細解釋:
一、基本定義
祭服指古代祭祀活動中參與者穿着的正式禮服,屬于各類冠服中最莊嚴的服飾類别。其形制、顔色和材質均需符合禮制規範,以體現對祭祀的重視。
二、曆史背景與文化意義
三、形制與材質
四、制作與使用
祭服不僅是古代服飾制度的體現,更是中華禮樂文明的重要載體,反映了先人對天地、祖先的敬畏與尊崇。
祭服是指在祭祀活動中使用的特殊服裝。該詞由三個部分組成:祭(示祭品神力的動作)+ 月(人的舊稱)+ 衣(衣服)。
根據拆分部首和筆畫,祭服的部首為示,筆畫數為21。
祭服一詞來源于古代祭祀儀式中的需求。古人認為在祭祀神靈時,使用特定的服裝可以增添莊重和肅穆的氛圍,并有助于人們與神明建立聯繫。
在繁體字中,祭服通常寫作祭服,讀音為ji4 fu2。
在古時候,祭服的漢字寫法可能會有些不同。其中一種古漢字寫法為祭袴,袴指的是一種古代漢服的下衣。
以下是一些關于祭服的例句:
1. 他穿上莊重的祭服,走向祭壇。
2. 在祭祀活動中,人們必須着戴祭服以示尊重。
一些與祭服相關的組詞包括:祭祀、祭品、祭壇。
與祭服意義相近的詞語有:服裝、禮服、儀服。
與祭服意義相反的詞語有:平民服飾、日常服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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