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mong the people;popular] 指民間。古代編制戶口,五家為“伍”
而五人生于編伍之間,素不聞詩書之訓。——明· 張溥《五人墓碑記》
(1).猶編戶。古代戶籍編制,五家為伍。 明 張溥 《五人墓碑記》:“而五人生於編伍之間,素不聞《詩》《書》之訓,激昂大義,蹈死不顧,亦曷故哉?”
(2).猶編管。 明 陸垹 《篑齋雜著·時務策》:“刑罰,則以刑之,輕者笞掠,重者編伍,其尤重者抵死。”
編伍是漢語中具有曆史語境特征的複合詞,其含義可從以下角度解析:
詞源與構詞解析
“編”指編排、組織,“伍”為古代戶籍與軍隊的基層單位(五家為一伍,五人為一伍)。組合後,“編伍”最初表示戶籍編制中的基層單位,後引申為普通民衆的泛稱。此構詞邏輯符合古代以數字單位劃分社會層級的特征。
詞典釋義
《漢語大詞典》定義為:“古代戶籍以五家為伍,編入戶籍的平民稱為編伍”,強調其與戶籍制度的關聯。《辭源》補充釋義為“指民間”,如明代張溥《五人墓碑記》中“而五人生于編伍之間”,即以“編伍”代指平民階層。
曆史制度背景
秦漢時期推行“什伍連坐制”,“編伍”成為戶籍管理與治安控制的基礎單位,如《史記·商君列傳》記載“令民為什伍,而相牧司連坐”。此制度強化了“編伍”一詞的社會治理屬性。
文化引申義
在文學語境中,“編伍”常承載“無名群體”或“底層民衆”的象征意義。例如清代顧炎武《日知錄》以“編伍之民”對比士大夫階層,突顯其社會身份特征。
“編伍”是古代戶籍管理中的一個術語,其含義可從以下角度分析:
指古代戶籍編制方式,五戶家庭為一基本單位“伍”。該詞常用于代指普通百姓群體。例如明代張溥《五人墓碑記》中“五人生于編伍之間”,即強調五人出身平民階層。
戶籍管理
作為基層戶籍制度,具有人口統計和治安管理功能。如《篑齋雜著》記載,明代将受刑者“編伍”入戶籍監管,體現了社會治理功能。
刑罰制度
明代文獻中可見“編伍”被用作刑罰手段,指将犯人編入特定戶籍進行管制,屬于比死刑輕、比笞刑重的刑罰等級。
“伍”本為軍隊編制單位(五人為一伍),後被借用于戶籍管理領域,形成“編伍”一詞。這種軍政術語向民政領域的轉化,反映了古代“兵民合一”的社會特征。
示例:朱厚璁曾下令将罪臣“編伍”,即通過戶籍管制實施懲罰(見)。
隨着保甲制度的推行,“編伍”逐漸被“保甲”“裡甲”等新戶籍術語取代,但其反映的古代基層社會治理邏輯仍具研究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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