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告讦上奏。 明 葉盛 《水東日記·沉簡庵詞翰品行》:“嘗有 季訓導 者,介先生之友求草書,且欲識姓名。先生忽有思曰:‘得非曩訐奏有司者耶?’遽卻之。” 清 顧炎武 《<萊州任氏族譜>序》:“謂其齊民之術有三:一曰逋稅,二曰刼殺,三曰訐奏。”一本作“ 訐訟 ”。 清 戴璐 《藤陰雜記》卷二:“又傳 黃 以知縣行取入都,以詩稿、土宜送 趙 。答刺:‘士宜拜登,大稿璧謝。’因之挾嫌訐奏。”
“讦奏”是一個古代漢語詞彙,具體解釋如下:
詞義解析
由“讦”和“奏”組合而成:
合起來,“讦奏”指通過書面形式向朝廷或上級揭發他人過失的行為,常見于古代官場彈劾場景,例如:“禦史以讦奏權臣,反遭貶谪。”
使用特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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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讦奏》(jié zòu)是一個漢語詞語,意為揭發、告發、檢舉。它常用來描述向上級或有權機關舉報他人的行為,以曝光不法行徑或不道德的行為。
《讦奏》由四個漢字組成,分别是“讦”和“奏”,其中“讦”的部首是讠,總共有5個筆畫;“奏”的部首是女,總共有6個筆畫。
《讦奏》一詞最早出現在《漢書·文帝紀上》這本曆史文獻中,用來描述皇帝父子之間的争鬥,表示子孝父讦之意。隨後逐漸演變為一種一般性的揭發他人的行為。
《讦奏》在繁體字中的寫法是「訐奏」。
在古代漢字的書寫形式中,有些漢字的寫法與現代有所不同。《讦奏》中的“讦”在古代被寫成“訐”,而“奏”則保持不變。
他因為對公司内部腐敗現象的讦奏,被提拔成了公司的監察官。
- 讦告:揭發、告發 - 讦狀:揭發的書面材料 - 讦議:揭發、告發并讨論 - 奏章:上報給上級的文件
揭發、告發、檢舉、舉報
包庇、掩蓋、隱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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