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搶劫;搶奪。《紅樓夢》第一一七回:“還審出好些賊寇,也有藏在城裡的,打聽消息,抽空兒就劫搶人家。” 郭沫若 《我的童年》第一篇一:“ 楊三和尚 領着他手下的弟兄趕去把他劫搶了回來,同時還殺死了一位 陳把總 。”
“劫搶”是一個漢語詞彙,通常指通過暴力或威脅手段強行奪取他人財物或權力。以下是詳細解釋:
“劫搶”由“劫”(搶劫)和“搶”(搶奪)兩個動詞組成,核心含義是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強行奪取他人財物或權力。該詞多用于描述違法犯罪行為,帶有明顯貶義。
在法律術語中,“劫搶”可能涉及兩種不同罪名:
搶劫罪(對應“劫”):
需通過暴力、脅迫或其他強制手段當場劫取財物,例如持刀威脅、捆綁受害者等。根據《刑法》第263條,搶劫罪最低量刑為3年以上有期徒刑,最高可判死刑。
搶奪罪(對應“搶”):
主要指趁人不備奪取財物(如飛車搶奪),不涉及直接暴力壓制。法律規定需達到“數額較大”或“多次搶奪”才構成犯罪。
若需進一步了解法律細節,可參考《刑法》第263條或相關普法資料。
劫搶是一個動詞短語,意指以武力或威脅來奪取財物或權利。它可以形容犯罪行為,表示用強力搶奪他人的財物。
劫搶的部首是力(力量),它由“又”和“丿”組成。它的總筆畫數為12,其中“丿”為1畫,“又”為2畫,合起來即為3畫。
劫搶這個詞源于古代漢語,是由“劫”和“搶”兩個字組成。在繁體字中,劫搶可以寫作「劫搶」。
古時候的寫法可能稍有不同,但基本上仍是由“劫”和“搶”兩個字組成。具體的古代寫法可能需要進一步研究。
1. 這個地區經常發生劫搶案件。
2. 下班的時候被人劫搶了錢包。
3. 他在黑暗中劫搶了女子的手提包。
組詞:搶劫、劫財、行劫、搶奪。
近義詞:搶劫、掠奪、劫奪。
反義詞:交換、贈送、歸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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