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地方百姓要求留用政績卓著、深得民心的官吏。 唐 白居易 《喬弁可巴州刺史制》:“ 巴州 刺史 喬弁 前假竹符,俾臨 巴郡 。一心為理,三年有成;州人借留,廉使置奏。”《宋史·何承矩傳》:“﹝ 鹹平 ﹞三年,召還,拜引進使。州民百餘詣闕貢馬,乞借留 承矩 。” 明 陸容 《菽園雜記》卷一:“﹝ 陳鎰 ﹞嘗以議事還朝、民訛傳得代,遮道借留者數千人。”參見“ 借寇 ”。
“借留”是一個漢語詞彙,主要有以下兩種解釋,需根據語境區分:
成語含義(較少見)
指借用他人的物品後不歸還或拖延歸還的行為,由“借”和“留”兩個動詞組合而成,帶有貶義。例如:“他常借留同事的文具,卻總忘記歸還。”
曆史/政治用語(常見且權威)
指地方百姓請求上級留任政績卓越、深得民心的官吏。這一用法在古代文獻中多次出現:
現代語境中,“借留”多用于描述古代官民關系,強調民衆對優秀官員的擁戴。其曆史用例可通過《白氏長慶集》《宋史》等文獻進一步查證。
《借留》這個詞是指在某個地方或者某個時間借宿或停留。當我們接待客人或者朋友時,我們可以邀請他們借留一晚或者幾天,讓他們在我們家或者我們所在的地方暫時居住。
《借留》這個詞的拆分部首是“人”,筆畫數量是12畫。
《借留》這個詞源自于中國古代的文字,是一種漢字詞語。
《借留》這個詞在繁體字中的寫法為「借留」。
在古代,漢字的字形有着不同的寫法。關于《借留》這個詞,具體的古代漢字寫法需要進一步的研究。
1. 你可以借留在我家,我會為你準備一間舒適的客房。
2. 如果你來到這個城市,你可以借留在我的公寓裡。
借宿、借棍、借書、留宿、留住、留戲
留宿、停留、暫住、寄宿
離去、離開、走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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