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絜令的意思、絜令的詳細解釋

關鍵字:

絜令的解釋

著于闆籍之律令。《史記·酷吏列傳》:“奏讞疑事,必豫先為上分别其原,上所是,受而著讞決法廷尉絜令,揚主之明。” 裴駰 集解引 韋昭 曰:“在闆絜。” 張守節 正義:“按:謂律令也。古以闆書之。”

詞語分解

專業解析

絜令是古代漢語中的法律術語,特指書寫在木闆或簡牍上的官方法令條文,具有公示與法律約束效力。其核心含義可從以下三方面闡釋:


一、字義溯源

  1. 絜(jié)

    本義為“約束”“度量”,《說文解字》釋為“麻一耑”(一束麻),引申為規範、尺度。在法令語境中,強調以文字形式确立行為準則。

    來源:《說文解字注》卷十三·糸部(中華書局影印本)

  2. 指官方頒布的強制性規定,如《周禮·秋官》載“掌邦令”,即國家政令。


二、法律專義

“絜令”指刻寫于木闆的法律條文,用于公示與執行監督。其特點包括:


三、典籍用例印證

《史記·酷吏列傳》載:

“奏事即譴,湯應謝,鄉上意所便,必引正、監、掾史賢者,曰:‘固為臣議,如上責臣;臣弗用,愚抵于此。’罪常釋。間即奏事,上善之,曰:‘臣非知為此奏,乃正、監、掾史某為之。’其欲薦吏,揚人之善蔽人之過如此……所治即上意所欲罪,予監史深禍者;即上意所欲釋,與監史輕平者。所治即豪,必舞文巧诋;即下戶羸弱,時口言,雖文緻法,上財察。于是往往釋湯所言。湯至于大吏,内行修也。通賓客飲食。于故人子弟為吏及貧昆弟,調護之尤厚。其造請諸公,不避寒暑。是以湯雖文深意忌不專平,然得此聲譽。而刻深吏多為爪牙用者,依于文學之士。丞相弘數稱其美。及治淮南、衡山、江都反獄,皆窮根本。嚴助及伍被,上欲釋之。湯争曰:‘伍被本畫反謀,而助親幸出入禁闼爪牙臣,乃交私諸侯如此,弗誅,後不可治。’于是上可論之。其治獄所排大臣自為功,多此類。于是湯益尊任,遷為禦史大夫。”

——《史記·酷吏列傳》

此段中“絜令”指廷尉衙署公示的法律條文,張湯通過增補判例強化其權威性。


結論

“絜令”是秦漢時期以木質載體公示的法律條文,兼具規範性與執行強制性,體現了早期成文法的公開化特征,對研究中國古代法律文書制度具有關鍵意義。

網絡擴展解釋

“絜令”一詞由“絜”和“令”組合而成,需結合兩字的含義進行解釋:

一、單字釋義

  1. 絜(多音字)

    • 讀xié時:
      • 本義為測量物體的周長,引申為衡量、比較,如《過秦論》中“度長絜大”。
      • 古代黃河支流名(較少用)。
    • 讀jié時:
      • 同“潔”,表示幹淨、廉潔、光明,如“廉潔自守”。
    • 常見含義包括:
      • 命令、法令(如“頒布政令”);
      • 使、讓(如“令人振奮”);
      • 時節(如“時令”);
      • 敬辭(如“令尊”)。

二、組合詞推測

“絜令”并非現代常用詞彙,可能為古代文獻中的特定表述,需結合語境分析:

三、使用建議

由于該詞缺乏明确出處,建議結合具體文獻上下文判斷。若為現代使用,需注意其含義可能引發歧義,可優先選用“法令”“政令”等通用表述。

(注:以上分析綜合了“絜”的兩種讀音及“令”的常見含義,實際含義需以具體語境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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