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設置在京城街道的警夜鼓。宵禁開始和終止時擊鼓通報。始于 唐 , 宋 以後亦泛指“更鼓”。 唐 劉肅 《大唐新語·厘革》:“舊制,京城内金吾曉暝傳呼,以戒行者。 馬周 獻封章,始置街鼓,俗號鼕鼕,公私便焉。” 唐 李益 《漢宮少年行》:“君不見上宮警夜行八屯,鼕鼕街鼓朝朱軒。” 宋 陸遊 《老學庵筆記》卷十:“京都街鼓今尚廢,後生讀 唐 詩文及街鼓者,往往茫然不能知。”《初刻拍案驚奇》卷二九:“﹝ 幼謙 ﹞等到後半夜,街鼓将動,方才悶悶回來了。”《花月痕》第二八回:“冬山如睡,玉艷臨醒,街鼓鼕鼕,夜光艷艷。”參閱《舊唐書·馬周傳》。
“街鼓”是中國古代用于城市管理的警夜鼓,主要功能是傳遞宵禁信號和報時。以下是詳細解釋:
基本定義
街鼓是設置在京城街道的警夜裝置,通過擊鼓聲傳遞宵禁開始與結束的信號。唐代首創後,宋元時期逐漸演變為更鼓的泛稱。
曆史與功能
文學與生活關聯
明清小說中常以街鼓作為時間參照。例如《初刻拍案驚奇》中“街鼓将動”指後半夜接近黎明,暗示人物等待至天将亮。
社會意義
街鼓體現了古代城市的時間管理制度,兼具治安維護與公共秩序規範的雙重作用,是研究中國古代城市史的重要載體。
《街鼓》是一個中國漢字詞語,可以指代街頭或慶典活動中表演的鼓樂。它是由兩個部分組成的,分别是“街”和“鼓”。下面将對它們進行拆分部首和筆畫的解釋。
根據現代漢語拼音和部首的分類,《街鼓》中的“街”部分的部首是“行”,代表着與行走相關的事物。而“鼓”部分的部首是“鼓”,代表着樂器。
在漢字中,“街”字的總筆畫數是11畫,依次是“一、乙、一、乚、丨、丨、一、一、一、丶、一”,讀音是“jiē”。
“鼓”字的總筆畫數是13畫,依次是“丨、一、一、幺、廠、亅、一、一、丨、ノ、一、ノ、丶、一”,讀音是“gǔ”。
《街鼓》一詞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古代的舞蹈和音樂表演。在中國傳統文化中,鼓樂是一種重要的藝術形式,常常在慶典、節日和各種社交活動中使用。街頭的鼓樂表演通常帶有熱烈、歡樂的氛圍,給人們帶來快樂和娛樂。
在繁體字中,《街鼓》可以寫作「街鼓」或「街鼓」,保留了原字的意思和發音。
在古代漢字中,《街鼓》的寫法可能會有所不同,但它所代表的意義是相似的。古時候對于漢字的造字規則有所不同,所以可能存在不同的變體。
以下是一些使用《街鼓》的例句和相關組詞:
例句:
1. 慶祝活動上,街鼓聲喧天。
2. 孩子們聚集在街上,跟着鼓樂跳舞。
組詞:
1. 街頭:指街道上的部分區域。
2. 鼓樂:由鼓演奏的音樂。
《街鼓》的近義詞可以是“街頭樂”或“街頭音樂”,代表街頭表演的音樂。反義詞可以是“室内樂”或“内場演唱會”,代表在室内舉行的音樂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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