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鞭笞示罰。《史記·淮南衡山列傳》:“與共毀太子。王以故數擊笞太子。”
“擊笞”是一個古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如下:
指用鞭、杖或竹闆等工具進行抽打,作為示罰的手段。例如《史記·淮南衡山列傳》中記載:“王以故數擊笞太子”,即用鞭笞的方式懲罰太子。
該詞最早見于《史記》,原文為:“與共毀太子。王以故數擊笞太子。”,描述君主因太子被诽謗而多次對其進行鞭笞懲罰。
該詞在現代漢語中較少使用,主要用于曆史文獻或特定語境中描述古代刑罰或懲戒行為。如需更多例句或詳細解析,可參考《史記》原文或相關古籍注釋。
擊笞(jī cuī)是一個動詞詞語,意思是用棍棒等器物打擊、鞭笞。它由兩個部首組成,左邊是“擊”(ji),表示打擊的意思;右邊是“笞”(cuī),表示用棍棒打人。擊笞的筆畫數為13畫。
擊笞這個詞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古代,是一種古老的體罰方式。在古代中國,擊笞常常用于對犯人、奴隸等進行懲罰和體罰。另外,擊笞也可以用于形容對某人或某事進行嚴厲批評或責罵。
在繁體字中,擊笞的寫法為「擊箠」。
在古時候,漢字的寫法有一定的區别。擊笞在古代常以「擊陲」或「擊芮」表示,意思與現代相同。
1. 他因為盜竊而被擊笞五十下。
2. 這部電影描繪了古代被擊笞的場景。
3. 老師對學生的無禮行為感到憤怒,當場擊笞了他。
擊劍、擊敗、擊球、擊掌、擊落
鞭笞、打擊、責罰、懲罰、擊打
保護、寬容、鼓勵、獎勵、寬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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