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猶稽查。幾,通“ 譏 ”。《宋史·方技傳下·林靈素》:“﹝ 宋徽宗 ﹞命 江端本 通判 溫州 ,幾察之。”
"幾察"是漢語中較為罕見的複合詞,其含義需從構詞法和古典文獻雙重角度解析。《漢語大詞典》指出"幾"本義為隱微的征兆,如《周易·系辭》"幾者動之微"即指事物變化的細微端倪;"察"則表詳審、辨識,東漢許慎《說文解字》釋為"複審也",強調深入觀察的認知過程。
二字組合後,"幾察"在明代王陽明《傳習錄》中作"能幾察于事物之先",指通過細緻觀察預判事物發展趨勢的認知能力。清代段玉裁注《說文》時引申為"洞悉精微"的思維方式,即對事物萌芽狀态的敏銳把握。
現代語言學家王力在《古代漢語》中将其歸入"觀物認知"類動詞,強調該詞包含"由微知著"的哲學思維特征。需要注意的是,此詞在現代漢語中已鮮少使用,主要見于研究先秦至明清哲學文獻的學術領域。
“幾察”是一個古代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可通過以下分析綜合理解:
“幾察”意為稽查、檢查,其中“幾”通“譏”(通假字),表示核查、盤問。該詞主要用于描述對事物的監督或審查行為,例如《宋史·方技傳下·林靈素》記載宋徽宗命令官員“幾察之”,即要求進行稽查。
該詞屬于曆史用語,現代漢語中已罕見使用,主要出現于古籍文獻中,例如《宋史》記載的官員監察案例。部分現代解釋将其引申為“觀察事物變化”,但此用法缺乏權威文獻支持。
如需進一步考證,可參考《宋史》原文或權威漢語詞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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