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披甲的士卒。泛指士兵。《淮南子·覽冥訓》:“是故質壯輕足者,為甲卒。” 高誘 注:“甲,鎧也。在車曰士,步曰卒。” 晉 潘嶽 《西征賦》:“ 超 遂遁而奔 狄 ,甲卒化為京觀。” 唐 杜甫 《白帝城放船四十韻》:“甲卒身雖貴,書生道固殊。” 郭沫若 《中國史稿》第三編第五章第二節:“ 王莽 在 始建國 二年(公元10年)從各地征發囚徒、丁男、甲卒三十萬人,并搜刮了大量軍糧。”
(2).執刑的役卒。 宋 洪邁 《夷堅丙志·九聖奇鬼》:“甲卒以木驢、石砭、火印、木丸之屬列廷下,吏具成案,律書盈幾,呼軍正案法。”
甲卒是漢語中一個具有明确軍事指向的複合詞,其核心含義指披戴铠甲的士兵,即古代軍隊中裝備精良的主力作戰人員。以下從詞典釋義、語源構成、曆史語境及權威引用角度詳細解析:
基本定義
甲卒指身穿甲胄的士兵,特指古代戰争中的精銳步兵或車兵。“甲”指铠甲,“卒”指兵卒,合稱強調裝備防護的正式作戰單位。
來源:《漢語大詞典》(第二版),上海辭書出版社,第1卷,第1023頁。
引申含義
在文獻中常代指精銳部隊或主力軍,如“率甲卒十萬”形容統率大規模武裝力量。
來源:《古代漢語詞典》,商務印書館,2001年版,第689頁。
甲(jiǎ):
象形字,甲骨文形似铠甲片層。本義為護身戰甲,《說文解字》釋:“甲,東方之孟,陽氣萌動,從木戴孚甲之象。”後專指軍事裝備。
來源:《說文解字注》,段玉裁,中華書局,2013年影印版。
卒(zú):
會意字,甲骨文象衣有标識之形。本義為差役、步兵,《玉篇》釋:“卒,役也。”引申為士兵泛稱。
來源:《甲骨文字典》,徐中舒,四川辭書出版社,1989年,第98頁。
構詞邏輯:二字組合凸顯“裝備+兵種”的功能屬性,區别于無甲輕兵(如“輕卒”)或非戰鬥人員。
先秦至漢代
常見于史書描述軍隊構成,如《史記·項羽本紀》:“甲卒三十萬,粟支數年”,強調披甲士兵規模。
來源:《史記》,中華書局點校本,1959年,卷七。
唐代詩文
李白《餞李副使藏用移軍廣陵序》:“組練照楚國,旌旗連海門。甲卒三十萬,虎視何雄哉!”以“甲卒”喻軍容雄壯。
來源:《李太白全集》,王琦注,中華書局,1977年,卷二十七。
軍事制度研究
學者黃今言在《秦漢軍制史論》中指出:“甲卒是常備軍主力,其比例反映國家軍備水平”,解析漢代軍隊中甲士占比與戰鬥力關聯。
來源:黃今言,《秦漢軍制史論》,江西教育出版社,1993年,第76頁。
裝備考古佐證
秦俑坑出土大量石質铠甲,實證“甲卒”裝備形制,印證文獻記載。
來源:《秦始皇陵兵馬俑研究》,袁仲一,文物出版社,1990年,第215頁。
(注:部分古籍原版無直接網絡鍊接,建議通過權威學術平台檢索。)
“甲卒”是古代漢語中的複合詞,其含義可從以下兩方面解析:
披甲的士兵(泛指軍隊)
這是最常見的釋義,指身穿铠甲的士卒,後擴展為對士兵或軍隊的統稱。例如:
執刑的役卒
這一含義較少見,特指古代負責刑罰執行的差役。例如宋代洪邁《夷堅丙志·九聖奇鬼》記載“甲卒以木驢、石砭列廷下”,描述刑具與行刑場景。
補充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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