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假若。《荀子·正名》:“假之有人而欲南、無多,而惡北、無寡,豈為夫南者之不可盡也,離南行而北走也哉!”《荀子·性惡》:“假之人有弟兄資財而分者,且順情性,好利而欲得,若是則兄弟相拂奪矣。” 王引之 《經傳釋詞》卷九:“之,猶‘若’也……《荀子·正名》篇曰:‘假之有人欲南而惡北。’《性惡》篇曰:‘假之有弟兄資財而分者。’‘假之’,皆謂‘假若’也。”《戰國策·魏策四》:“假之得幸,庸必為我用乎?”
"假之"是古漢語中的複合虛詞結構,主要包含以下三層含義:
一、詞義溯源與核心解釋 "假"作動詞時表"借助、利用",《漢語大詞典》收錄其古義為"借也,資也"(來源:商務印書館《漢語大詞典》2001年版第3卷)。"之"在此結構中作代詞,指代前文提及的人、事、物。二字連用構成"假之"的使動用法,完整釋義為"通過借助某種事物或力量來實現目的"。
二、語法功能與語境應用 在《古漢語虛詞詞典》(中華書局2016年版)中,"假之"被歸類為條件狀語結構,常用于引出行為實施的條件或手段。例如《荀子·勸學》"假輿馬者,非利足也,而緻千裡",此處的"假之"結構強調借助車馬達成遠行目的。
三、語義演變與當代關聯 據《古代漢語語法發展研究》(北京大學出版社2020年)考證,該結構在現代漢語中已演變為"借之"的表達形式,但在成語"假道伐虢"等固定搭配中仍保留古義。其核心語義"借助外物達成目标"的認知框架,與當代管理學"杠杆原理"存在跨時空的思維共性。
四、權威例證與訓诂依據 清代訓诂學家王引之在《經傳釋詞》中特别指出:"假之雲者,猶言假此也",強調其指代功能(來源:上海古籍出版社《經傳釋詞》校注本)。現代語言學家王力在《漢語語法史》中将其定位為"介詞+代詞"的凝固結構,突顯古漢語的語法特征(來源:中華書局《漢語語法史》2015年版)。
“假之”是一個古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可從以下幾個方面解析:
“假之”讀作jiǎ zhī,意為“假若”,相當于現代漢語中的“如果” 或“假設”。該詞常用于文言文,表示對某種假設情景的引入。
《荀子》中的用例
清代王引之《經傳釋詞》的解釋
書中提到:“之,猶‘若’也……‘假之’皆謂‘假若’也。”,進一步明确“之”在此處為虛詞,與“假”連用構成假設連詞。
現代漢語中,“假之”已不常用,但在仿古或文學創作中偶見。例如:
“假之”是文言文中表假設的連詞,核心含義為“假若”,需結合具體語境理解。如需深入學習,可參考《荀子》相關篇章及清代訓诂學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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