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亦作“ 教灋 ”。法典;法規。《周禮·地官·鄉大夫》:“正月之吉,受教灋于司徒,退而頒之于其鄉吏。”
(2).猶教義,教理。 宋 陶穀 《清異錄·偎紅倚翠太師》:“ 李煜 在國微行娼家,遇一僧張席, 煜 遂為不速之客,僧酒令、謳吟、吹彈莫不高了,見 煜 明俊醖藉,氣合相愛重。 煜 乘醉大書右壁曰:‘淺斟低唱,偎紅倚翠太師,鴛鴦寺主,傅持風流教法。’” 趙樸初 《僧伽和佛的弟子》:“乘就是車子,能運載行人到遠近不同的目的地,借以比喻教法。”
(3).教育方法。 清 李漁 《風筝誤·閨哄》:“怎見得我的教法,不如你的教法,怎見得你的女兒,強似我的女兒?”
教法在漢語詞典中的釋義包含以下核心含義:
教法(jiào fǎ)指教育或傳授知識的方法與規則,強調教學過程中的系統性、規範性和實踐性。例如:
“教師需根據學生特點靈活調整教法。”
(參見《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
在教育學中,教法特指教學法的理論與實踐體系,涵蓋課程設計、教學策略及評估方法。例如:
“啟發式教法注重引導學生自主探究。”
(參考《教育大辭典》上海教育出版社)
在伊斯蘭文化中,教法(Sharīʿah)指基于《古蘭經》和聖訓的宗教法律體系,規範信徒的宗教、社會行為。例如:
“伊斯蘭教法包含禮拜、齋戒等宗教義務。”
(參見《中國伊斯蘭百科全書》)
權威引用說明:
“教法”是一個多義詞,其含義因語境不同而有所差異,主要可分為以下三類:
古代指代國家或宗教的法典、法規。例如《周禮》中記載的“受教灋于司徒”,即指地方官員從中央接受法規後頒布執行。這一用法多見于曆史文獻,強調制度性規範。
在宗教或思想體系中,指代核心教義或理論。例如佛教用語中,“乘”比喻教法如車乘,能将修行者運載至覺悟彼岸。趙樸初也提到“教法”在佛教中的傳播作用。
現代主要指教學策略與手段,包括:
如果需要更詳細的古文例證或現代教學法分類,可查閱《周禮》或教育學專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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