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監督追回。《明史·刑法志二》:“ 嘉靖 四十三年定坐贓不及百兩,産絶者免監追。”《清史稿·世宗紀》:“戊寅,免功臣子孫 施世驊 等贓銀五十餘萬,以内庫銀撥補,其應得遣戍、監追、籍沒及妻子入官等罪,鹹赦除之。”
“監追”是一個漢語詞彙,拼音為jiān zhuī(注音:ㄐㄧㄢ ㄓㄨㄟ),其核心含義是“監督追回”,主要用于法律或行政場景中,指對財物或贓款的追讨過程進行監督。
詞義
指在追讨財物(如贓款、罰沒財産等)時,官方或相關機構對追繳過程實施監督,确保執行合規。例如《明史·刑法志二》提到“坐贓不及百兩,産絶者免監追”,表明對涉案財物的監督追繳規則。
曆史用例
使用場景
主要用于古代法律條文或行政命令,強調對追讨行為的監督性質,現代漢語中較少使用。
該詞屬于古漢語詞彙,現代日常生活中幾乎不再使用,但在研究曆史文獻或法律史時可能涉及。其權威解釋可參考《明史》《清史稿》等史料。
監追是一個由兩個漢字組成的詞語,包含了“監”和“追”兩個部分。
“監”的部首是“目”,它的筆畫數是9;“追”的部首是“辶”,它的筆畫數是7。
監追一詞來源于古代漢語,意為追蹤、監視、調查。它可以指追蹤犯罪嫌疑人、逃亡者,或進行調查和監視行動。
在繁體字中,“監”為“監”,“追”為“追”。
在古代漢字寫法中,監追的寫法可能有所不同。然而,作為一個現代漢字詞語,它的标準寫法是由國家規範确定的,在不同曆史時期寫法可能有所變化。
1. 警方正在進行監追行動,目的是找到逃跑的犯罪嫌疑人。
2. 他們雇傭了一位************來監追丢失的貴重物品。
監視、追蹤、調查、偵察、追捕、盯梢
追蹤、追查、跟蹤、尋蹤、追尋
逃亡、脫逃、潛逃、逃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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